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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對方,但是對方完全不喜歡我,不要懷疑這一點,我幾乎可以肯定說她不care我,應該分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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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小小智0218

    不喜歡分開看,如果她有喜歡的人,人跟你在一起心不在,還是分吧。

    如果她也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樣的,只是感覺你好跟你在一起,可以堅持在一起。

    如果她喜歡高富帥,而你不是,或者暫時是的,建議各取所需。

  • 2 # 悲傷的無法自己

    我的老婆也是心裡沒有我!婚後我用盡渾身解數的去討好他,以為日子久了能感動!可終究還是離婚了!所以要是她心裡一點沒有你,趁早算了吧!

  • 3 # 1in妮

    那你們怎麼發展成男女朋友的?還會分手?對你沒任何意思也可以做男女朋友?從你們開始她就不關心這一切嗎?如果她對你有意思才會有這種關係,要麼就是覺得你非他不可了!還是問清楚吧,再說分手的事

  • 4 # 君者九卿

    ............

    你們是指腹為婚嗎?沒有感情是怎麼牽手的,有人拿槍指著她要跟你在一起嗎?真的很好奇這一點。

    不過當然,

    既然你都斬釘截鐵地認定對方對你一丁點兒意思都沒有,那麼從純感情角度出發,你們應該分手的。

    如果你對這個女孩有著超乎尋常的期待,那麼你可以從備胎做起,不要逼迫對方認同你們的關係,或許一點一滴的積累起來會感動她的。

  • 5 # 哎喲菲菲不錯哦

    你喜歡對方,而對方完全不喜歡你,沒有什麼該不該分手,她壓根不是你的什麼人,你這叫死纏爛打,是應該立刻放手!

    男女兩情相悅,相互愛慕過,感情結束了,才叫分手。你是完全自己一廂情願的追逐,乞求,告白,糾纏,而對方冷眼相待,完全不搭茬,甚至非常反感,這時需要你認清自己,認輸,放手。有句話說,愛就是讓他自由,而不是強迫對方,壓制對方,據為己有,一輩子捆綁對方!因為,你可以捆綁對方的身體而不能捆住對方的心靈!

    作為一個女性,在成長過程中受到一些恬不知恥,不知天高地厚的男人的騷擾,真的很令人抓狂!不勝其煩!

    本人搞銷售的,曾經有一個客戶,見過我一次之後,打著買產品的旗號,連續3天電話,微信轟炸!說些曖昧自來熟的下流話。第4天我把他全部拉黑後,他就天天來公司溜一圈,沒話找話搭訕,我冷若冰霜不搭茬,他訕訕而去。過不了幾天又厚著臉皮來了!還厚顏無恥地對其他同事說我是他的女朋友!

    他花痴般說:“哇!你好有個性!我喜歡!我以後會知道你名字的。我們暫時分手,等著我,我會來找你。”

    只能說他心理變態,我和他普通人的友好關係都算不上,何來的分手的?!厚顏無恥不足以形容他,他是十足的臭流氓!

    回到題主問題,對方不喜歡你,只是你單方面糾纏,你應該放手,不是分手,明白了嗎!

    都說如果你對一個人特別的愛戀以至於糾纏不休,你是配不起對方,無論相貌和才學。所以,好好去學習,去賺錢,去提高自己,而不是令對方窒息的騷擾糾纏。

    希望你能領悟。

  • 6 # 六月天情感

    如果你還夠明智,你就應該分手,愛情是兩情相悅,不是單方面的一個人喜歡,當一方不喜歡另一方,就應該放棄,就是賴著不分,也沒有幸福可言。

    兩個人要愛就是一輩子,一方的嫌棄和討厭,這樣的情況,結婚又有何意,早分早好,別等未來離婚。不喜歡一個人,心就不會接納這個人,不喜歡,就很難做到硬去喜歡,所以也就沒有了愛。

    戀愛是婚姻的前奏,也是找適合自己的人,交往中分手,不喜歡也是正常,說明兩個人不適合,女方不喜歡你,她就對你不來電,就不會從內心愛你,即使將來勉強走到一起,會幸福嗎?

    我個人的觀點是,無論是男生或者女生,一旦戀愛中發現不喜歡,就果斷分手,別拖泥帶水的,耽誤自己的大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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