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和相關證件後方可營業;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2.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組織和衛生管理制度,做到責任落實到人。並建立衛生管理檔案,設立衛生檢查員。3.場所應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各場所垃圾收集容器必須加蓋,做到垃圾無滿溢、無滲漏、日產日清。清掃衛生方式宜採用溼式清掃。4.場所(館)內禁止吸菸,設立明顯禁菸標誌和專門吸菸室。吸菸室應安裝通排風裝置,並保持通風良好,空氣清潔。5.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應設有機械通風設施。6.場所內的廁所必須為水衝式,有專人負責管理,保持清潔衛生。提倡蹲便器,如用坐便器應做到一客一清洗一消毒,消毒宜採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拭或噴灑。廁所地面無積水、紙屑、痰跡和雜物,牆壁頂棚整潔,並設定自動洗手裝置和烘手設施。二、定型包裝食品衛生 1.所售的飲料、酒水、點心、乾果等食品必須進行索證管理,索取產品產地的衛生許可證和有效檢驗證明或化驗單,其衛生質量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2.經營採購保健食品時,必須索取衛生部發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有效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進口保健食品應索取《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3.定型包裝食品的名稱應當準確、科學,標籤、說明書和廣告內容須有中文標示,必須真實,不得有療效宣傳。食品的最小包裝上必須標註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日期。4.食品櫃內不得同時出售與食品無關的其他商品。食品必須專櫃存放,嚴防交叉汙染。條件儲藏食品必須配備相適宜的冷藏保鮮設施。三、飲食攤點衛生1.飲食攤點嚴禁露天經營、操作。操作間面積必須大於10個平方米。2.飲食攤點必須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定點亮證經營。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個人衛生、工作衣帽乾淨、整潔。3.飲食攤點內應設定上、下水和清洗消毒設施。設有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食品銷售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取貨。建議使用的餐具為一次性可降解的材料製成。4.食品容器應為清潔、無毒、無害的材料製成。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嚴格進行清洗和消毒。5.食品與食品輔料必須新鮮、清潔、無毒無害;色、香、味正常,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製作肉、奶、蛋或其他易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時,應當煮熟燒透,不得銷售隔夜食品。四、旅遊場所禁止銷售下列食品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和色、香、味、形異常的食品。2.未經獸醫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加工製作的食品。3.有毒、有害、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4.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保質期、無中文標識的食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6.容器包裝汙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汙染的產品。7.超過保質期限的產品。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9.未經衛生部批准,擅自擴大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場所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和相關證件後方可營業;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2.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組織和衛生管理制度,做到責任落實到人。並建立衛生管理檔案,設立衛生檢查員。3.場所應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各場所垃圾收集容器必須加蓋,做到垃圾無滿溢、無滲漏、日產日清。清掃衛生方式宜採用溼式清掃。4.場所(館)內禁止吸菸,設立明顯禁菸標誌和專門吸菸室。吸菸室應安裝通排風裝置,並保持通風良好,空氣清潔。5.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應設有機械通風設施。6.場所內的廁所必須為水衝式,有專人負責管理,保持清潔衛生。提倡蹲便器,如用坐便器應做到一客一清洗一消毒,消毒宜採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拭或噴灑。廁所地面無積水、紙屑、痰跡和雜物,牆壁頂棚整潔,並設定自動洗手裝置和烘手設施。二、定型包裝食品衛生 1.所售的飲料、酒水、點心、乾果等食品必須進行索證管理,索取產品產地的衛生許可證和有效檢驗證明或化驗單,其衛生質量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2.經營採購保健食品時,必須索取衛生部發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有效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進口保健食品應索取《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3.定型包裝食品的名稱應當準確、科學,標籤、說明書和廣告內容須有中文標示,必須真實,不得有療效宣傳。食品的最小包裝上必須標註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日期。4.食品櫃內不得同時出售與食品無關的其他商品。食品必須專櫃存放,嚴防交叉汙染。條件儲藏食品必須配備相適宜的冷藏保鮮設施。三、飲食攤點衛生1.飲食攤點嚴禁露天經營、操作。操作間面積必須大於10個平方米。2.飲食攤點必須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定點亮證經營。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個人衛生、工作衣帽乾淨、整潔。3.飲食攤點內應設定上、下水和清洗消毒設施。設有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食品銷售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取貨。建議使用的餐具為一次性可降解的材料製成。4.食品容器應為清潔、無毒、無害的材料製成。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嚴格進行清洗和消毒。5.食品與食品輔料必須新鮮、清潔、無毒無害;色、香、味正常,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製作肉、奶、蛋或其他易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時,應當煮熟燒透,不得銷售隔夜食品。四、旅遊場所禁止銷售下列食品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和色、香、味、形異常的食品。2.未經獸醫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加工製作的食品。3.有毒、有害、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4.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保質期、無中文標識的食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6.容器包裝汙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汙染的產品。7.超過保質期限的產品。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9.未經衛生部批准,擅自擴大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