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4
回覆列表
  • 1 # 蘇州律師府衛華

    這個問題有意思。問這問題的,應該是被告吧?在審理過程中,法官一般會問事實與理由有沒有變化,待原告說沒有變化後,被告可以承認當初確有約定半年內還清。個人認為可以算訴訟時效的起算點。

    有利方面:若已過訴訟時效,可以此抗辯。

    不利方面:若時效抗辯不成功,逾期利息會更多。

  • 2 # 正能量需要關注

    根據2020年5月1日生效的【最高法關於民訴證據的若干規定】:當事人自認的事實,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當事人對自認的事實承擔法律麥任。

  • 3 # 靈肯君

    起訴狀認可的事情是自認,並且在起訴過程中一方列舉事實,而另一方並沒有反駁的為預設。所以,在起訴過程中對一方提出的證據和事實,如有不實或疑問時必須進行有效辯護,不然將會產生不利後果。

  • 4 # 結果不重要心態才關鍵

    這是基本常識,起訴狀認可的事情,絕對算自認,並且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方會根據你的起訴狀所寫的內容,寫答辨狀。開庭時,法官會根據你陣述起訴狀上所講的證據,法律條文讓雙方辨論。所以寫起訴狀時一定要仔細。寫清楚事實經過,適用的法律條文,更要寫清你起訴的目的和要求。

  • 5 # 中國一粒

    我請了律師一派胡言瞎說,作為我當事人又不懂律師為什麼這樣回答,當庭只是激動的流淚,心情無法平靜,不知道律師回答的目的,判決下來知道不公平,不合法,再看看律師答的也扭曲事實,這算自認嗎?

  • 6 # 江會敏律師

    起訴狀認可的事項屬於自認。

    但是,如果作為原告,在後續庭審中提供了相反的證據,可以推翻原證據或者原說辭,那麼法庭也可以認定以新證據為準。

    這也提示原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措辭表達,不要出現紕漏,法庭是非常嚴肅的,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予以推翻,任何一方對自己的說辭都不可隨意更改。

  • 7 # 江會敏律師

    起訴狀認可的事項屬於自認。

    但是,如果作為原告,在後續庭審中提供了相反的證據,可以推翻原證據或者原說辭,那麼法庭也可以認定以新證據為準。

    這也提示原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措辭表達,不要出現紕漏,法庭是非常嚴肅的,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予以推翻,任何一方對自己的說辭都不可隨意更改。

  • 8 # 子靜律師

    第一,起訴狀認可的事情構成自認;第二,雖然構成自認,但並不意味著無法變更,比如原告有證據證明借貸雙方在事後對還款時間做了重新約定,相應的訴訟時效也就做了相應延續。

  • 9 # 王萬東法律服務

    起訴狀認可的事實可以算自認嗎?

    當然!不管是原告起訴狀還是被告反訴狀中陳述的事實,都屬於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這就是自認的證據,但自認必須有事實支援,而且還必須經過庭審舉證、質證才能確認為裁判的依據。如果對於自認的證據,對方有證據證實自認的證據沒有法律效力,法庭也不會認可。所以自認的證據必須有事實和法律支援。(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 10 # 西北大叔愛娛樂

    根據現有相關審理程式、訴訟制度體現程式從簡,但實體從寬不足。就刑事案件的審判來講,從寬情節大多是“酌定型”或“可以型”,從寬的決定權在法院,審判結果應當是一種獨立於現有制度創新,目的在於透過審判認定事實,以達到實體法上的剛性。“獨立說”在制度設計中強調控辯雙方透過協商達成較法定量刑協議,法院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判決。

    起訴認可的事實必須透過審判程式,審判程式認可的事實,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因此,對起訴認可的事實不能作為判決的事實依據。

    這是我的認識,有錯誤的地方請朋友們指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樣用動態平衡原理解釋萬物的本質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