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是指企業生產和銷售化妝品應當取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化妝品生產。
2、《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其式樣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3、自2017年1月1日起,統一啟用《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化妝品生產企業持有的原《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自動作廢。
一、《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統一印製,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生產企業的數量和換(發)證的實際需要向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申請領取。
二、為保證核發和換髮許可證工作統一規範,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範》和《化妝品生產許可檢查要點》。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規範和檢查要點的要求進行稽核,達到要求的方可發放生產許可證。對一些生產條件簡陋、生產管理混亂、不能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不予換髮新的生產許可證。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適時組織專門人員對各地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發放情況進行抽查評估。
三、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換證工作的時限要求,確保於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換證工作,從2017年1月1日起沒有取得新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必須停止生產。
1、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是指企業生產和銷售化妝品應當取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化妝品生產。
2、《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其式樣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3、自2017年1月1日起,統一啟用《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化妝品生產企業持有的原《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自動作廢。
一、《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統一印製,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生產企業的數量和換(發)證的實際需要向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申請領取。
二、為保證核發和換髮許可證工作統一規範,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範》和《化妝品生產許可檢查要點》。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規範和檢查要點的要求進行稽核,達到要求的方可發放生產許可證。對一些生產條件簡陋、生產管理混亂、不能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不予換髮新的生產許可證。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適時組織專門人員對各地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發放情況進行抽查評估。
三、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換證工作的時限要求,確保於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換證工作,從2017年1月1日起沒有取得新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必須停止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