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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夢想145716079

    謝邀!大家都知道武松殺嫂為兄報仇最經典之處就是故意殺人卻不是死罪。武松身為都頭是深知法律的,當時有鬥殺,故殺,謀殺等幾種定罪型別,武松之所以找來街坊四鄰,還有記錄文書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是鬥殺嫂子,所以先撕扯了衣服造成兩人鬥毆而是失手殺了嫂子,從而不是死罪,才發配孟州。

  • 2 # 飛走的豬豬

    因為在宋朝的法律中,有一條叫“鬥殺”也就是雙方在鬥毆過程中失手殺人,不被官府判死刑。武松做為縣衙的都頭,在法律上他特別熟悉,因此他在殺潘金蓮之前把她的衣服扯開 ,是為了營造一個鬥毆的場面,其次還有鄰居在現場作證。所以武松殺人後主動到縣衙自首,最後被刺配充軍。

  • 3 # 遙望燕園

    關於武松殺嫂時扯開嫂子胸衣一事,當從武松性格和作者意圖兩個方面來思考。

    從武松在《水滸傳》中表現出的性格來看,武松本就愛調戲女性仇人;從《水滸傳》作者的角度來看,這麼寫是為了使作品更具可讀性。

    武松愛調戲女性仇人

    在殺死嫂子以後,武松還在十字坡打了孫二孃,在孟州道打了蔣門神。

    這兩次打鬥中,武松做了同一件事:調戲婦人。

    在十字坡,武松先是用言語調戲孫二孃,說些「像人小便處的毛一般」、「你獨自一個須冷落」,而後,在近身肉搏中,更是使出了侮辱孫二孃的招式:

    武松就勢抱住那婦人,把兩隻手一拘拘將攏來,當胸前摟住;卻把兩隻腿望那婦人下半截只一挾,壓在婦人身上,只見他殺豬也似叫將起來。

    如果我把這段打鬥描寫的「武松」二字隱去,大家一定以為這是小黃文吧?

    在孟州道的酒店裡,武松也是先用言語調戲蔣門神的小妾。最初是讓酒保去叫蔣門神的小妾陪自己吃酒,而後更是揚言,「便是主人家娘子,待怎地?相伴我吃酒也不打緊!」

    好在這一次,武松要打的,是蔣門神,不是蔣門神的小妾,所以快刀斬亂麻,一手摟住蔣門神小妾的腰胯,一手扯住小妾的頭髮,把小妾扔到酒缸裡了事。

    看到吧?對於女性仇人,武松只要有時間有精力,總要或者透過言語或者透過身體的方式來調戲一番。

    而武松殺潘金蓮的時候,潘金蓮已經是武松生命中頭號女性仇人,武松又是主場作戰,完全有時間慢慢戲耍潘金蓮。

    這也是武松殺嫂時扯開嫂子潘金蓮胸衣的主要原因:性格使然,武松就是要戲耍年輕女性仇人。

    不然,為什麼武松不撕扯王婆的胸衣呢?

    故事更可讀,有話題

    從作者的角度來看,既然是創作出來供讀者閱讀和欣賞的作品,就要盡全力寫出吸引讀者的細節。

    什麼內容最吸引人,當然是黃暴了。武松殺嫂,本已暴力,如果再加一點顏色進來,則會使細節更豐富,使內容更具可讀性。

    試著看一下原文:

    武松殺嫂嫂潘金蓮的時候,潘金蓮見勢不好,要叫,頭卻被武松一把揪住,胳膊被武松雙腳踩住。這之後,武松一把撕開嫂嫂潘金蓮的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

    這段描寫,最直觀的感受便是暴力,血淋淋的。但除了暴力以外,性經驗豐富者完全可以從文字中讀出SM的味道來。

    武松揪住潘金蓮的頭,雙腳踩住潘金蓮的胳膊,然後伸手撤掉潘金蓮的衣裳。

    你在腦海中想象一下潘金蓮和武松的動作,你能想到啥樣子的體位?是否感覺,像是一個女生被男生制住,不得不用嘴為男生服務?

    再之後,武松嘴裡叼著刀,然後騰出靈巧的手,接著,作者又用了一個「摳」字來描寫武松的動作,說武松那雙靈巧的手進入了潘金蓮的身體,開摳。

    這段描寫是否有一點點像是前戲?先把工具從潘金蓮身上拿走,之後用手為潘金蓮服務。

    可以說,作者相當高明瞭,既把故事寫得更耐讀,又使故事的細節具備話題性。

    參考資料:《水滸傳·偷骨殖何九送喪,供人頭武二設祭》、《水滸傳·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水滸傳· 施恩重霸孟州道 武松醉打蔣門神》

  • 4 # 蘇小妮

    道理很簡單,武松他愛上潘金蓮了,可是,因為道德人倫的約束,他又不能把此事表露出來,他永遠只能在內心偷偷喜歡潘金蓮。殺嫂前的這一動作,反應了武松內心的糾結和痛苦。

    大家不要罵我是瞎說,依據何在,待我給你慢慢說來。

    武松到了哥嫂家,潘金蓮讓武大郎上街去買菜,武松坐在潘金蓮房裡跟她說話,潘金蓮問武松什麼,武松就答什麼,等武大郎買菜回來,他倆還在說。當三個人吃飯的時候,情況卻有了變化。書上說:“那婦人吃了幾杯酒,一雙眼睛只看著武松身上,武松吃她看不過,只低了頭,不恁麼理會。當日吃了十數杯酒。武松便起身。”

    武松單獨跟潘金蓮一起聊天的時候,潘金蓮也是這樣看他的,他那時候卻聊得正歡,並沒有不自在。這會兒卻不自在起來,為什麼?因為哥哥在旁邊。

    隨後,潘金蓮讓武松搬到家裡來住。武松道:“既是哥哥嫂嫂恁地說時,今晚有些行李,便取了來。”

    武松別過哥嫂,“徑投縣裡來。”徑,是什麼意思?直接,不停頓。“正值知縣坐衙,武松稟過老爺,就收拾行李,都搬到哥哥家裡來。”武松嘴上說的是晚上把行李取了來,可事實上,他大白天還在上班期間就把行李取了來了,根本就等不到晚上。他太享受跟潘金蓮一起聊天呆在一處的感覺了。

    於是,潘金蓮見了,“卻比半夜裡拾金寶的一般歡喜”。

    潘金蓮遞過去的橄欖枝,武松很快就接了,響應迅速。怎不叫潘金蓮歡喜?

    武松搬到哥哥嫂嫂家住,潘金蓮對他伺候得特別周到,於是,“過了數日,武松取一匹彩色緞子與嫂嫂”。彩色緞子。多貴重的東西啊,你可以看作是武松為感激嫂嫂的照顧還她人情,但同時也說明武松對潘金蓮還是不錯的。

    接下來,武松陪嫂喝酒那場就寫得更精彩了。那天下大雪,武松清早到縣裡點卯,沒回來吃早飯,直到中午回來吃午飯。潘金蓮問他:“奴等一早起,叔叔怎地不歸來吃早飯?”武松道:“便是縣裡一個相識,請吃早飯。卻才又有一個作壞,我不奈煩,一直走到家來。”

    這就有意思了,早上有人請我吃早飯也便罷了,中午又有人請我吃午飯,有人請午飯在武松眼裡變成了“作壞”,而武松表現的是“不奈煩”,武松什麼時候對喝酒吃肉“不奈煩”過?我們知道武松的最大愛好就是喝酒吃肉,他在柴進那兒吃得不想走,一頓要吃十八碗酒四斤牛肉,把柴進都吃疼了。

    可是,這時候武松卻只想早點回來陪嫂嫂,對吃酒都不奈煩了。武松對嫂嫂的喜歡,也都從這樣的句子中表現出來。可是,當潘金蓮真的跟武松表白的時候,武松又退縮了,他內心的好漢情結,他內心的人倫道德,掩飾了他對潘金蓮的喜歡。

    我們再來看看武松殺嫂時的動作:“(武松)用左手揪住那婦人的頭髻,右手劈胸提住,一交放翻在靈床上,兩腳踩住……扯開胸墊脯衣裳……”

    武松是誰啊?赤手打死老虎的英雄,武松殺人從來都不用兩刀,都是一刀下去幹脆利落,可是,面對潘金蓮這樣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卻是武松最用勁殺的一個。

    自己偷偷喜歡卻始終不敢下手的女人,卻被西門慶那廝給得逞了,武松心頭的那個恨啊,這唯一的一次近距離的身體接觸,武松內心愛恨交加,他想看看自己喜歡的女人究竟是什麼樣子,否則再沒有機會了。

    一直以來,武松在人們的心目中,都是打虎的英雄,了不起的好漢,可是,武松內心的那些陰暗面,從這樣的細節其實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 5 # 藥行得天下

    武松殺嫂重點突出一個“恨”字。書中寫道:“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隻手去斡開胸脯,取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 武松殺嫂一恨潘金蓮毒害親哥哥武大郎,二恨潘金蓮不守婦道。

    《水滸傳》中對潘金蓮和武松的情感描寫隨少但耐人尋味。同在一個屋簷下,一個是醜陋無用的丈夫,一個是英俊瀟灑衙門公幹的小叔子,潘金蓮豈能不動情,但武松礙於親哥哥的情面,只能婉言拒絕。但故事的發展讓武松始料未及,潘金蓮竟然勾結西門,害死了親哥。殺金蓮為兄報仇勢在必行,但國有國法,在宋朝有項法律:打架鬥毆失手造成死亡者,打人者不必抵命。身在衙門熟知法律的武松便利用這法律漏洞,扯開潘金蓮的衣服營造打鬥致死的假象。

    不管是因為感情的悲痛扯開潘金蓮的衣服洩憤,還是規避法律,武松都是一個能文能武的狠角色。

  • 6 # 田獲三狐

    為了避免意淫和無明顯根據的爭論,我們先看原文:

    武松道:“哥哥靈魂不遠,兄弟武二與你報仇雪恨!”叫土兵把紙錢點著。那婦人見頭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斡開胸脯,取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胕查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

    武松看到經公無望,決定動用私刑,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替兄長武大報仇。

    整個事件前後他都做了縝密的安排:先把包括王婆在內的街坊四鄰請到家中,土兵把住門口。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之後,威逼利誘,迫使王婆和潘金蓮不得不招出實情,這個過程有筆錄,有旁證,如果是經過官方程式的話已經成了鐵案。

    這不得不說武松確實是個牛人。

    然後武松冷靜的控制住潘金蓮,剝開胸口的衣服,尖刀刺入胸膛,取出五臟六腑,供養在武大的靈桌上,最後割下潘金蓮的人頭。

    整套動作一氣呵成,沒有半點猶豫遲疑。

    從中可以看出,他剝開潘金蓮的衣服,只是為了取出五臟六腑方便,如果不把胸脯袒露出來,有衣服擋著,確實不太利索。

    有的同志認為這是武松想吃潘金蓮的豆腐,明顯是不著邊際的意淫了。

    潘金蓮生前幾次三番近距離的挑逗,主動投懷送抱,武松都沒有越軌或者配合的舉動。

    難道會在其臨死之時,街坊四鄰眾目睽睽之下伸出鹹豬手嗎,這有點扯。

    也有說這是武松為了製造打鬥的痕跡,為日後在公堂上爭取對自己有利的辯詞。

    其實這都是日後孔目做得手腳,武松再英明神武還不會到腹黑的地步。

    另外《水滸傳》中對於挖心還有幾處描寫,如宋江被清風山的嘍囉抓住後要挖出心來給大王做醒酒湯,也是把胸口的衣服撕開,還要潑涼水呢,你不能說這個小嘍囉對宋江一見鍾情吧。

  • 7 # 社會主義小書童

    武松殺嫂扯開潘金蓮衣服有一下幾個原因。

    首先是一種羞辱,為了洩憤。

    臨刑前把女子衣服扒開示眾,這是古代刑罰對於失節女子的普遍做法。武松身為捕頭,自然是很多次見過行刑的場面,而且常常感到大快人心。殺潘金蓮的時候自然而然想到先扒衣服再下手,自己心理上也上把自己擺在了執法者的角度。

    第二,為什麼臨死前還要扒衣服羞辱,死都死了,這樣做還有用嗎?答案是有用。

    古人的價值觀裡面,禮義廉恥永遠比生命重要。更不必說現如今有人把鈔票看得比啥都重要,在古時不可能成為主流價值觀。潘金蓮雖然淫蕩,但她在也很少拋頭露面,更不必說在人前漏肉了。死前扒衣對她已極盡羞辱,武二夠毒!

    第三,鑑於以上兩條,奇書《金瓶梅》裡這一段的描寫更貼近血淋淋的現實。

    武松是騙婚騙得潘金蓮回到武大家裡,在哥哥靈前擺好了祭品。然後把潘金蓮扒得一絲不掛,和王婆一起跪在靈前……極盡羞辱之能事。可憐小潘是白虎星下凡,偏偏碰到了專門打虎的武松,苦命的女人啊。

  • 8 # 趙燕雲

      《水滸傳》中寫武松為兄報仇,開始也是蒐集證據想走法律途徑解決。《宋刑統》規定,通姦者,男的判一年半,而女的如果是有丈夫的,則要判兩年;合謀殺死丈夫,姦夫淫婦要處死。而親人被殺,只能告官不能私下復仇,否則以殺人罪論處。

      但告官無用後,便自行解決。整個過程說明武松不是魯莽人,相反其非常精細。首先他找來街坊鄰居,讓他們作證寫下潘金蓮與西門慶通姦的過程。然後讓潘金蓮和王婆交代了謀害武大郎的過程,並讓鄰居記錄。然後手刃潘金蓮西門慶。書中寫道:那婦人見頭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其中關於“扯開胸脯衣裳”引起很多猜測,比較普遍的分析是為了造成爭鬥場面,造成“鬥殺”。

      所謂“鬥殺”可以理解為現在的過失殺人。在宋代,殺人罪分為謀殺、故殺、鬥殺等幾種,謀殺、故殺、要償命,但特別規定鬥殺無須償命。

      後來縣令也照顧武松,判決潘、西門二人是與武松鬥殺身死。

      即武松本來是去祭奠哥哥武大郎,潘金蓮不讓,兩人發生爭吵,西門慶因為與潘金蓮通姦,上來幫忙,發生了鬥毆。武松失手鬥殺兩人。一個鬥殺,使得揹負兩條人命的武松最後只受到發配的處罰。

      《水滸傳》中將審案過程寫的都很簡單,實則宋代審判過程複雜,計有推勘、錄問、檢法、擬判、連署判決書、宣判、翻異別勘、上訴複審、複核、疑獄奏讞等多個程式。

      其實關於武松扯開潘金蓮“胸脯衣服”我個人認為無須過多解讀,或許只是為了剜心方便而已。

  • 9 # 葦說定製化運營

    在陽穀縣行者武松鬥殺西門慶的事件中,其實值得推敲的地方非常多,比如喬鄆哥、王婆等等。最近幾日,刀叔會慢慢給您解讀。今天為您解讀一段帶點兒“顏色”的情節,讓我們來看看武松的“為人”。

    在武松殺潘金蓮的時候,有一個情節耐人尋味,就是武松殺嫂前,為何要先扯開潘金蓮的衣服?

    且看原文:

    說時遲那時快,那婦人見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

    各位讀者千萬不要YY,也別懷疑武松心底邪惡。

    武松是陽穀縣步兵都頭,是個冷靜、理智的人。尋常人碰到家裡出這檔子事,誰還能冷靜?但武松是個知法守法的好乾部,先搜尋證據,然後帶著證人報官。官商勾結,這是最後的結果,武松也是無奈了,只能私了。

    但是私下尋仇,處理方式又是另外一種了:既要讓傷天害理的人得到應有的報應,又要降低自己的風險。

    所以,武松選擇了先扯開潘金蓮的衣服再殺了她,而不是直接一刀捅了。

    這裡就是知識點了,知識點叫“鬥殺”。

    中國古代法律規定的七種殺人罪的合稱,有謀殺、劫殺、故殺、鬥殺、誤殺、戲殺、過失殺。其中,鬥殺指在相互鬥爭中殺人,毆打人致死,也稱毆殺。《唐律疏議·鬥訟》:“鬥毆者,原無殺心,因相鬥毆而殺人者。”

    到了宋朝,鬥殺中如果是失手殺人都不用償命的,但要根據鬥殺原因和犯人身份來不同程度去定罪。

    說到了這裡,您可能就明白了。如果是直接一刀捅了潘金蓮,依據宋朝法律,武松勢必要直接償命。在悲憤交加的時刻,先找證據後找證人,又上訴公堂,最後又營造“鬥殺”場景,也真是難為武二郎了。

    “鬥殺”之後,武松沒有選擇一走了之,直接到到陽穀縣縣衙自首。由於案情重大,武松被押到東平府審判。東平府府尹陳文昭憐惜武松是個有義的漢子,便把案卷改得輕了,判了個刺配孟州,便了。

  • 10 # 帝國的臉譜

    這是問題頗帶誘惑,武松殺嫂,卻先扒了潘金蓮的衣服。大家都知道,潘金蓮是嬌豔的美女,生得面若桃花,眉彎新月,身材苗條如柳,肌膚細膩如脂,武松首當其衝先扒了她的衣服,意欲何為?!

    然而,不要想歪了,因為接下來的鏡頭和場面,是你連看都不想看、萬一看了之後你還要後悔的。其實,《水滸傳》裡的武松殺嫂和《金瓶梅》裡的武松殺嫂,無論時間、情節和過程,中間都有諸多的不同,這裡只說《水滸傳》裡的驚人過程。

    《水滸傳》這一回《鄆哥大鬧授官廳,武松鬥殺西門慶》,話說武松作為陽穀縣都頭,知縣讓他到東京送禮,武松將東西交割完再回來,時間已經兩個月了,向知縣報告之後,就到哥哥武大和嫂嫂潘金蓮所住的紫石街而來,一進門,迎接他的卻是靈床上“亡夫武大郎之位”那醒目的七個大字,武松驚呆了,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儘管潘金蓮百般解釋,王婆在邊上百般遮掩,武松卻並不相信哥哥是病死的,尤其在他未歸之前就提前火化,讓他更加懷疑。因此,事情的蹊蹺讓武松踏上了尋根究底之路,而且,他回到自己住處之後,就將一把尖長柄短、背厚刃薄的解腕刀(類似匕首,鋒利而易攜帶)隨身藏好,他知道是那風騷的嫂嫂搞的鬼,虛晃一槍,不過為找證據而已。

    於是,根據潘金蓮所說武大死後火化的經過,武松按圖索驥,先找火化的何九叔,何九叔當時就因擔心武松回來尋仇而留下了武大發黑的骨頭證據,還有西門慶給他的10兩銀子,真相立即大白。爾後,武松為找姦夫,又按何九叔的指點,找到街上賣梨的鄆哥,施捨他5兩銀子,鄆哥便將他捉姦之事,和盤托出。

    人證物證俱在,武松就到衙門告狀了,不想知縣因受了西門慶的賄賂,以“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後之言,豈能全信”來搪塞,不準武松告狀。武松既然告狀無門,那就只有自己動手了。

    於是,在武大亡故後的斷七之日,武松請來四方鄰居,還有王婆和潘金蓮,自己私設公堂,當眾審問潘金蓮和王婆,武松讓士兵把門關緊,手持解腕刀,潘金蓮哪見過這陣勢,當場就全部招認了,王婆見潘金蓮都認了,哪裡還能抵賴,也如實招認,因此,武松就開始扒潘金蓮的衣服了。

    武松拖過潘金蓮到哥哥靈前,潘金蓮見勢不妙,努力想掙脫,被武松從腦後一把抓住,如同老鷹抓小雞一樣揪倒在地,用腳踏住潘金蓮的兩隻胳膊,一把扒開潘金蓮的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武松將那把解腕刀在潘金蓮胸前只一剜,便把肚子給剜開了,然後把刀銜在口裡,雙手斡開她的胸脯,將潘金蓮的五臟六腑全部取出,放置於靈前,祭奠哥哥冤魂。

    可見,武松撕開潘金蓮的衣服,目的是為了殺人殺得更精準,更痛快。然而,武松私設公堂,已屬不法,剖胸掏腑,更見其殘忍和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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