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女友兩年前分手了,(那時候還在高中)雖然中間她戀愛了,可我還是喜歡,現在她分手了,身上紋了她前男友的名字,就是不知道咋辦?其實兩家的家長也還是很看好我們的,我們應該走到一起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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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取個名字真的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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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後繼者3
我也和你一樣!那時候我剛大學畢業!遇見他!我們就在一起了!慢慢我發現他忘不掉他前女友!我們在一起兩年多!他心裡一直有他前女友!後來我就問他了!他就說了!他前女友懷著他的孩子和別的男的結婚了!所以他就說也許是愛屋及烏吧!忍了兩年終於忍不下去了我們就分了!都過了三年了!偶爾一次我因為家裡的私事就去找他幫忙!想著他有好多關係能幫我處理!也許是我犯賤了吧!我們又在一起了!在我倆分開的這三年裡!他也找過女朋友!這一次我們又在一起!我感覺他比之前在一起對我更好了!也能感覺到他特別在乎我!愛不愛我真不敢說!可是就在今天晚上他喝醉了!我看了他手機!發現他還和他那個女的還有聯絡!偶爾那個女的還會給他發他們丫頭照片!我現在特別衝動!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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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胡小乖
這個其實別人給不了你建議,關鍵看你的心了,你能不能接受她在你們分手之後的這段戀情,已經這個紋身。
當然了,你們已經分手了,她有新戀情這很正常,並沒有錯。現在她分手了,恢復單身了,你還喜歡她,想重新開始,也正常,也沒有錯。
但是要首先要知道她是不是還喜歡你,是不是願意為了和你重新開始去做一些努力。而你,雖說還喜歡,但是你心底到底能不能真的釋懷她中間的這段戀情,會不會和她在一起的時候,會想起這些,如果會,這樣很影響你們的感情。
如果你覺得你真的喜歡她,你們曾經分手的問題也已經不存在了,你不介意她中間有過新的戀情,並且不會對她疑神疑鬼,那麼其實還是能重新開始的。
沒必要 分手重新能一起走下去的只有3%的人 其他的全都一樣還是分手 你現在愛她 等著時間的推移你會慢慢的嫌棄 所以不要繼續了 你自己可以想一想 有多愛才會把男朋友的名字紋在手上?別傻了 找個更好的 你們以前在一起 她只是教會了你一些東西 重新開始一段戀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