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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shls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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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989890284
這個問題問的很是糊塗:老闆是社會人,之後是:出了工傷,然後是:他不陪。一一老闆是社會人,之後誰出了工傷?老闆要怎麼陪?是陪伴還是賠錢?到底是:誰陪(賠)誰?一一讓人一頭子霧水,不知說的什麼事情。所以無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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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身碟33
你的描述不是很完整,分買了工傷保險和沒買兩種情況。
買了工傷保險的,這個賠償就和你們老闆沒關係,應該由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給予賠償。
如果沒買工傷保險,那這個賠償責任就是你們老闆了,應該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至於你提到的什麼社會人,你先按流程依法來索賠,法治不了的,網路肯定能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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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328740792877
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是社會人。什麼樣的社會人都得遵從法律法規法制。現今時代,民智開化,輿論正義,媒體曝光等等,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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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憤怒的天馬
哇!普法三十五年過去了還沒有搞懂該怎麼辦我的乖乖?趕緊拿起法律的尚方寶劍!為自己去維權?讓這個老闆受到法律的治裁!不能他是個什麼人?法律不會寬容他!就這麼簡單?!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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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肥律師劉志漢
勞動者如遭遇傷害,在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後,用人單位就應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或老闆是什麼人沒有關係!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辦理工傷待遇維權案件的實務經驗,分析建議如下:
第一,勞動者發生傷害時,認為如符合工傷,儘快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遭遇傷害時,在符合工傷條件時,還需申請工傷認定,在勞動行政部門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這時候用人單位就有承擔工傷賠償的法定義務,受傷員工需要特別注意是,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是30天,傷者申請工傷時限是自受傷之日起1年內,員工只有申請工傷認定決定後,才能明確責任承擔者。
第二,工傷認定後,單位或老闆不賠償怎麼辦?工傷認定後,在傷情治療結束時,向所在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鑑定,傷殘等級申請評定不需要單位或老闆同意,員工可以申請,傷殘等級鑑定結果出來後,根據傷殘等級計算應獲得的賠償數額,與單位或老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處理,以便合法權利達到應有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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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勞動關係初解
工傷認定要看是否屬於勞動關係,屬於勞動關係要去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是人社局工傷認定科申請工傷認定。如果你不懂的話,建議申請法律援助,現在法律援助不要錢,屬於政府屬性,又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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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每月都交工傷保險嗎?錢交給誰就問誰。這是道理但實際是說笑。找勞動監察和仲裁部門,是道理也是笑話。找律師幫你打官司,沒錢就找法律援助部門,先準備生活費,時間可能很久。找記者幫忙吧。中國有這麼多幫忙的地方,我都告訴你了。不就是一個工傷嗎?其餘你就自已考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