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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櫻桃番茄GO

      焦點一:私房租戶協商不成可產權調換

      《意見》第十條規定,符合直管住宅租賃條件的承租人同意解除租賃關係的,承租人、產權人可以按3:7的比例分配補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意見》特別規定將房屋拆遷補償總額(房屋拆遷補償總額=被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改造獎勵費)的30%給直管房承租人作棄租補償,這是市政府讓利於民的一種體現。

      值得注意的是,直管房承租人獲得貨幣補償後,將透過市場尋找合適的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國土房管部門將不再提供直管公房(含廉租房)進行安置。如承租人不同意解除租賃關係的,就須服從拆遷人的統一安排,由拆遷人另行安排使用面積不少於被拆遷房屋使用面積的直管住宅房屋安置承租人。

      日前有市民提出,這種補償分配比例是否能夠適用於私有住宅?市國土房管局迴應指出,由於私房租賃屬於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對此類問題《意見》尊重租賃雙方當事人的意願,交由租賃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實行產權調換,不作貨幣補償。

      焦點二:搬遷獎勵隨搬遷時間遞減

      《意見》規定,實行搬遷時限獎勵制度,有市民關心搬遷時限獎勵費用具體怎麼樣給?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考慮到各區實際情況不同,《意見》僅就搬遷獎勵費設定最高標準(即搬遷時限獎勵費標準在被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的15%以內確定),搬遷獎勵費的具體給付標準授權由各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定。各區可以在釋出舊城更新改造決定時,明確將整個搬遷期限劃分為幾個階段,搬遷獎勵費實行分階段遞減的制度,從而引導和鼓勵被拆遷人加快搬遷進度。

      焦點三:新政只適用於去年以後

      有市民關心新的拆遷補償政策對哪些專案適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意見》是在國家的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尚未出臺前,廣州市先行先試出臺的針對舊城更新改造專案的補償安置政策。《意見》於2009年12月3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適用於經市或區人民政府批准開展的市轄區舊城更新改造專案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案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意見》施行前(即2009年12月31日前)已釋出舊城更新改造決定或房屋拆遷公告的專案不適用本《意見》,仍執行舊城更新改造決定或房屋拆遷公告發布時的相關拆遷法規。

      焦點四:安置房未建好要支付臨遷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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