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只能怪小鵬汽車自己出了昏招。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旦達成交易,除非本身有質量問題或者約定的條款被觸發,那麼雙方都應該遵守這樣的交易結果,這是基本的契約精神的要求。只有這樣的契約精神得到遵守,整個市場才能正常運轉起來。
從小鵬汽車這件事情來看,原來舊款車型的車主,不是因為質量問題而退貨,而僅僅是因為新款車型更好、價格更有優勢而退貨,這屬於典型的“買虧了”的心理。無論是退貨,還是一些車主要求的換成新款車型,其實都是對既有交易的破壞,這和那些房價降了而打砸售樓部的購房者是一樣的。
如果車主的訴求得以透過,那車廠就沒法玩了:車廠哪裡還敢升級產品,哪裡還敢搞促銷?一旦這麼做,就有舊車主跑過來要退貨,車廠是斷然接受不了的,這樣的口子也沒法開。所以,小鵬汽車的應對策略就是:道歉,寧願給其他的優惠措施(比如將來購買小鵬汽車有優惠,1萬~2萬左右),也絕不退貨或者換貨。
車主們明知自己打官司肯定是沒法贏的,所以就採用這種上門打坐給小鵬汽車壓力,反正不鬧不分配,鬧一下,多多少少能賺點好處。
做生意,最好是回頭客的生意,畢竟找新客戶成本是非常高的,留下每個老客戶,是企業長久生存的基礎,這些老客戶將口碑傳下去,對於品牌的美譽度非常有幫助。
誠然,小鵬汽車可以把合同拿出來,很強硬地對客戶表示:這樣取鬧我們不認,不信我們打官司。但是,小鵬汽車需要顧及市場影響,尤其是要顧及這個負面新聞對潛在客戶的影響,不能一個新聞就把潛在客戶給嚇跑了。
小鵬汽車不厚道的地方有三:
一是產品更新週期沒有把控好。傳統的燃油汽車,根本性的升級換代往往涉及發動機、動力總車、電子系統等,要花上好幾年時間,所以整個產品週期內,產品品質和價格變動不是太大;但是電動汽車更類似於消費電子產品,更新換代週期很短,比如電池密度的大幅提升(意味著更長的行駛距離),就可能帶來重大的升級。小鵬汽車這次升級就年,老客戶的舊車型才拿到(甚至還沒拿到),結果新車型就出來了,新車型價格沒有漲,功能更強大,換做誰心裡也不會開心,有些人不開心就忍了,還有些人不開心可就要找廠商的麻煩。
二是銷售沒有管控好。一些消費者反映,為了提升銷量,小鵬的銷售人員鼓吹:新能源汽車補貼馬上大滑坡(從4.5萬元左右降低到1.8萬元左右),讓客戶趕緊下單,不然後面會漲價。但實際情況卻是,2020款G3 400車型(比老款續航多50公里左右)補貼後售價在14.38萬至18.08萬之間,低於老款定價。G3 520(比老款續航多155公里)補貼後售價在15.98萬至19.68萬元之間,比老款略高出數千元。也就是,實際價格沒有漲,這些消費者肯定會覺得被忽悠了,但自己又沒有切實的證據。
三是,忽略了老車主財富縮水的事實。買車的人也會評估自己的車在使用幾年後能賣多少錢的問題,電動車本來現在就不是主流,二手車變現比較難,價格也不太划算。如果還遇到這麼一出,那麼車還沒拿到手,自己的車就貶值了一大截,而這樣的貶值並非使用時間導致的,而是廠商定價混亂、產品更新不合理導致的。
這裡插個題外話,小鵬汽車創始人何小鵬曾表示,大家之所以買電動車,不是真的喜歡電動車,而是為了車牌和不限行。這一點,可以說是比較露骨了,真希望他在這麼想的時候,能多估計商業倫理的問題,這樣小鵬汽車的路才能走得更遠。
這件事情,只能怪小鵬汽車自己出了昏招。
從法律層面來看,車主要求退車是不會獲得支援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旦達成交易,除非本身有質量問題或者約定的條款被觸發,那麼雙方都應該遵守這樣的交易結果,這是基本的契約精神的要求。只有這樣的契約精神得到遵守,整個市場才能正常運轉起來。
從小鵬汽車這件事情來看,原來舊款車型的車主,不是因為質量問題而退貨,而僅僅是因為新款車型更好、價格更有優勢而退貨,這屬於典型的“買虧了”的心理。無論是退貨,還是一些車主要求的換成新款車型,其實都是對既有交易的破壞,這和那些房價降了而打砸售樓部的購房者是一樣的。
如果車主的訴求得以透過,那車廠就沒法玩了:車廠哪裡還敢升級產品,哪裡還敢搞促銷?一旦這麼做,就有舊車主跑過來要退貨,車廠是斷然接受不了的,這樣的口子也沒法開。所以,小鵬汽車的應對策略就是:道歉,寧願給其他的優惠措施(比如將來購買小鵬汽車有優惠,1萬~2萬左右),也絕不退貨或者換貨。
車主們明知自己打官司肯定是沒法贏的,所以就採用這種上門打坐給小鵬汽車壓力,反正不鬧不分配,鬧一下,多多少少能賺點好處。
從商業倫理層面看,小鵬汽車不夠厚道做生意,最好是回頭客的生意,畢竟找新客戶成本是非常高的,留下每個老客戶,是企業長久生存的基礎,這些老客戶將口碑傳下去,對於品牌的美譽度非常有幫助。
誠然,小鵬汽車可以把合同拿出來,很強硬地對客戶表示:這樣取鬧我們不認,不信我們打官司。但是,小鵬汽車需要顧及市場影響,尤其是要顧及這個負面新聞對潛在客戶的影響,不能一個新聞就把潛在客戶給嚇跑了。
小鵬汽車不厚道的地方有三:
一是產品更新週期沒有把控好。傳統的燃油汽車,根本性的升級換代往往涉及發動機、動力總車、電子系統等,要花上好幾年時間,所以整個產品週期內,產品品質和價格變動不是太大;但是電動汽車更類似於消費電子產品,更新換代週期很短,比如電池密度的大幅提升(意味著更長的行駛距離),就可能帶來重大的升級。小鵬汽車這次升級就年,老客戶的舊車型才拿到(甚至還沒拿到),結果新車型就出來了,新車型價格沒有漲,功能更強大,換做誰心裡也不會開心,有些人不開心就忍了,還有些人不開心可就要找廠商的麻煩。
二是銷售沒有管控好。一些消費者反映,為了提升銷量,小鵬的銷售人員鼓吹:新能源汽車補貼馬上大滑坡(從4.5萬元左右降低到1.8萬元左右),讓客戶趕緊下單,不然後面會漲價。但實際情況卻是,2020款G3 400車型(比老款續航多50公里左右)補貼後售價在14.38萬至18.08萬之間,低於老款定價。G3 520(比老款續航多155公里)補貼後售價在15.98萬至19.68萬元之間,比老款略高出數千元。也就是,實際價格沒有漲,這些消費者肯定會覺得被忽悠了,但自己又沒有切實的證據。
三是,忽略了老車主財富縮水的事實。買車的人也會評估自己的車在使用幾年後能賣多少錢的問題,電動車本來現在就不是主流,二手車變現比較難,價格也不太划算。如果還遇到這麼一出,那麼車還沒拿到手,自己的車就貶值了一大截,而這樣的貶值並非使用時間導致的,而是廠商定價混亂、產品更新不合理導致的。
這裡插個題外話,小鵬汽車創始人何小鵬曾表示,大家之所以買電動車,不是真的喜歡電動車,而是為了車牌和不限行。這一點,可以說是比較露骨了,真希望他在這麼想的時候,能多估計商業倫理的問題,這樣小鵬汽車的路才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