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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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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姚生42
當然是宋,當時宋軍大量使用的“神臂弩”,其實是一種先進的步兵遠射程弩箭,具有金屬扳機構件,而且箭矢直具有鐵箭簇,製造工藝複雜,是遊牧民族沒辦法大量製造的!所以在宋與那些遊牧民族交戰的過程,宋往往能大勝,不過由於是遠射程殺傷所以斬首不多~因為胡人有帶回戰死者屍體從而獲利的習俗,又都是騎兵為多,所以宋軍大勝了斬割首級也不容易,所以兩宋能堅持了幾百年!甚至對戰那時“所向無敵”的蒙古騎兵都能堅持超過半個世紀!後來的失敗,也有很多弓弩產地失陷,造成軍工生產崩潰有關例如最後的崖山海戰火力竟然不如蒙古軍了!
挽弓射箭、不但是宋元時期每個官兵必備的武藝,而且也是宋太祖趙匡胤、抗金名將岳飛和韓世忠、遼太祖耶律阿保機、遼將阿古只、金太祖完顏阿骨打、元太祖成吉思汗、太師國王木華黎等著名將帥,超越一般官兵的本領。所以南宋殿前司官屬華嶽說:“軍器三十有六,而弓為稱首:武藝一十有八,而弓為第一。”
一、宋軍使用的弓與箭宋軍使用的弓與箭,都由弓弩院、弓弩造箭院以及各州的都作院製造,成品已經制式化。載於《武經總要・器圖》中的黃樺、白樺、黑漆、麻背等四種,雖然文字說明較簡,但是有圖繪可供參閱。《翠微北征錄・弓制》中記載的馬蝗面弓、泥鰍面弓、步射弓、馬射弓,雖無圖繪可供參閱,但有較詳細的文字說明,閱後可知其製作和使用之法。
《宋會要輯稿・兵二十六》之二十九與三十三,雖然記載了截消弓、白樺皮長弰弓、黃樺闊閃弓、水角弓、竹弓、金線烏弰弓、插弰弓等,但是沒有文字說明和圖繪,故其形制構造也難以確知。
宋軍使用的箭,有《武經總要·器圖》中用於戰鬥的點鋼箭、鐵骨麗錐箭,烏龍鐵脊箭與火藥箭,用於教練的木樸頭箭,用於傳遞訊號的鳴鶻箭與鳴鈴飛號箭;有北宋熙寧七年(1074年)軍器監製造的狼牙箭、鴨嘴箭、出尖四楞箭、插刃鑿子箭等四種箭;有《翠微北征錄・弓箭制》中的石頭蓮箭、鑿子頭箭、喬麥稜箭、寸金鑿子箭、破甲錐箭等五種箭,其中以寸金鑿子箭與破甲錐箭的穿刺力最強。此外,還有各種盛裝弓箭用的弓袋、號靫、箭靫、弓箭葫蘆等附屬器材。
宋軍對官兵所用之弓的弓力強度都有明確的規定,通常以石(1石=120宋斤,1宋斤=1.266市斤)、鬥(10鬥=1石)等容量單位所含米的重量計算。按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至二年規定,當時步騎兵所用弓的強度各分為三等:步兵三等各為十鬥、九鬥、八斗;騎兵三等各為九鬥、八斗、七鬥。北宋元豐元年(1078年)十月,又將步騎兵射箭技藝各分為三等:步射,6發3中為一等,2中為二等,1中為三等;騎射,5發驟馬直射3矢、背射2矢,射中箭數及等級與步射相同。對於射箭技藝優異而超過規定弓力者,朝延還給子獎勵。南宋淳熙十五年(1188年)八月規定,凡弓箭手弓力從八斗或九斗升至一石而能射中30箭者,各賞錢五貫。宋軍士兵一般只能挽七八斗力的弓,故受賞者甚少。
北宋軍隊除禁軍、廂軍使用弓箭較多,組織弓箭手隊外,陝西、河東、河北三路的鄉兵和番兵,也都組建了弓箭手隊,大量使用弓箭。
北宋治平四年(1067年),陝西路的鄉兵弓箭手多達46300人。北宋熙寧年間(1068-1077年),朝廷專置提舉番落弓箭手司,管理番兵之事。熙寧五年,鄘延路招募漢番弓箭手4900人。這些弓箭手在加強宋夏邊界的守備,同西夏人作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遼夏金元各軍使用的弓與箭善於弓馬騎射的契丹人、西夏人、女真人、蒙古人,都製造了許多精良的弓與箭,雖缺少系統的文獻記載,但從散見的記載和實戰中使用的情況,也可略知其概貌。
1、遼軍使用的弓與箭據《宋會要輯稿》記載,遼軍所用的弓篇大多“以皮為弦,箭削樺為杆”。按遼軍的編制,一個騎兵指揮統領的騎兵,下轄十個分隊,各以裝備的“弓箭、槍、劍間雜”編成。弓箭手是其中的一個隊。遼朝在向宋朝派遣使臣時,經常進獻弓馬鎧甲。北宋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十月,遼使向末廷進獻之物中,就有精製的“金帶弓箭、金鞍轡、鐵鞍轡”等。
遼軍使用的箭有多種樣式。1982年8月,遼寧康平縣後劉東屯二號遼墓,曾出土47支鐵鏃,可分為矛式鏃、平頭鏃、鏟形鏃、燕尾鏃4種,長約10釐米;燕尾鏃叉鋒寬4.5釐米,並有鳴鏑伴隨出土,從中可見遼箭之一斑。
2、西夏軍使用的弓與箭西夏人尚武善戰,以弓馬騎射見長,弓箭是官兵的基本裝備,幾乎每人持弓一張,每弓配箭300-500支不等。興州(今寧夏銀川)是制弓的中心,其引以竹牛之角製作,以柳為幹,以皮為弦,十分精良。西夏境內,製造良弓的能工巧匠甚多。據《元史》記載,西夏有一個名叫常八斤的人,“以善造弓”而聞達於成吉思汗;西夏唐兀人(即党項人,亦稱唐兀惕人,唐古特人)朵羅臺的祖父名小丑,善造弓,成吉思汗平定西夏時,將其遷至哈爾和林,為蒙古軍造弓。
由此可見,兩夏的能工巧匠,不但為西夏軍制造精良的弓和箭,而且也為蒙古人的弓箭製造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3、金軍使用的弓與箭早在金朝建立前,聚居於黑龍江地區的女真族,就已經“修弓矢,備器械”。金朝建立後,由軍器監下轄的利器署“掌修弓弩刀槊之屬”,可見弓和箭是金軍作戰訓練的基本裝備。其弓有射貼弓、射鹿弓等名稱。
弓力的強度也用石和鬥作計量單位。按金泰和年間(1201-1204年)規定,武選時,挽弓射箭是重要的考核內容、以所挽弓力的大小、射箭的距離和命中靶標的箭數,分為上中下三等。其箭以竹為幹,安大曹頭鐵鏃。近年來,金軍所用的鐵鏃多有出土。1974年9月,黑龍江省緩濱縣原永生大隊的金墓遺址,出土了22支鐵鏃,一種為鏃尾分叉式,與遼軍所用的鐵鏇相似;另一種為扁鑿式,與《金史》所記相同。
1980年,黑龍江省阿城市雙城村的金墓群遺址,也出土了48支鐵鏃,分為三種樣式:其一是雙分叉式13支,長5.6-8釐米,刃寬2.5釐米,前後都分叉,如燕尾狀,從莖部看,每面都有兩道明顯的溝槽,莖後做結,有圓鋌;其二是鑿頭分叉式3支,長9釐米,刃寬1.5釐米,尾部分又,從莖中部開始,每面都有兩道溝槽;其三是鑿頭式32支,長8~14.5釐米,刃寬0.6~1.2釐米,均為圓艇。與《金史》所載相同。
除上述金軍所用的弓箭外,還有金將斯齎塔(一作穆延薩克達)所使用的“手箭”。其箭“長不盈握,每用百數,散置愷中,遇敵抽箭,以鞭揮之,或以指鉗取飛擲,數矢齊發,無不中,敵以為神”。可惜,這種箭的形制構造未得其詳,或者就是一種飛鏢。
4、元軍使用的弓與箭蒙古人在建元以前,所用的弓和箭,大抵是在漠北和林等4個手工業基地製造的,或者是在佔領西夏、金、宋的領地後,就地集中各民族的工匠為其製造的,忽必烈建元以後,便由大都的弓匠提舉司、大都弓局,以及號局、箭局、弦局統一製造。
見於史書記載的有馬克打大弓、卡蠻大弓和柱子弓,發射響箭、鯢骨箭和針箭。據稱,蒙古人使用的弓,弓力較強,張弓時需費75.3千克的拉力,射距約為182.9~274.3米。所發射的箭通常有兩種:一種箭比較輕,箭頭小而尖利,利於射遠;另一種比較重,篇頭大而寬,適用於近戰。若把蒙古弓箭加以復原和測算,其木製複合弓體長約1.315米,兩弰跨距1.19米。柳制箭桿長71.5釐米,徑0.6釐米;鐵鏃呈扁平桃葉形,長11.7釐米,尾端黏附翎羽三片,成120度角等分,長15.5~17.5釐米,翎羽比較堅挺,可能是鷹羽或雕羽。
宋元時期各方軍隊所使用的弓和箭,雖然以宋軍的最為制式化和標準化,文獻記載也比較完備,因而也最能為後世所瞭解,但是從散見的使用記載與出土實物中,也可以看出遼、西夏、金和元(蒙)各少數民族軍隊所用弓和箭的概況。他們中富有巧思的工匠,也能在吸收歷代和宋軍弓箭製造技術的基礎上,巧妙運用本地區的土特產做原料,製成各有千秋的強弓利箭。
參考文獻:《宋史》
《宋會要稿》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傳》,一三四《朵羅臺傳》
《金史》卷五六《百官軍器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