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貨(銷售)臺賬制度
一、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臺帳記錄情況與索證索票資料相一致。
二、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在建立食品進貨臺帳的同時,應按上述要求建立食品銷售臺帳;銷售臺帳應記錄銷售日期和購貨者名稱、聯絡方式等資訊。批發食品必須開具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有存根聯、發票聯和隨貨同行聯。
三、食品進貨(銷售)臺帳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四、鼓勵食品經營者採用先進技術手段建立食品進貨(銷售)臺帳和對臺帳進行管理。
五、鼓勵其他食品經營者按照上述制度建立食品進貨臺帳。
第二篇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二 、經營者購銷貨臺帳包括《進貨臺帳》、《銷貨臺帳》。
三、購貨臺帳內容包括:食品名稱、供貨商(廠家)名稱、聯絡方式、進貨時間、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食品數量、批次、進貨單價、等內容。
四、銷貨臺帳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銷貨時間、數量、發票號、食品售價、購貨單位的內容。
五、對購銷貨食品進行分項、分類登記臺帳,及時發現和處理進銷中出現的食品質量問題。
食品進貨(銷售)臺賬制度
一、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臺帳記錄情況與索證索票資料相一致。
二、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在建立食品進貨臺帳的同時,應按上述要求建立食品銷售臺帳;銷售臺帳應記錄銷售日期和購貨者名稱、聯絡方式等資訊。批發食品必須開具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有存根聯、發票聯和隨貨同行聯。
三、食品進貨(銷售)臺帳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四、鼓勵食品經營者採用先進技術手段建立食品進貨(銷售)臺帳和對臺帳進行管理。
五、鼓勵其他食品經營者按照上述制度建立食品進貨臺帳。
第二篇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二 、經營者購銷貨臺帳包括《進貨臺帳》、《銷貨臺帳》。
三、購貨臺帳內容包括:食品名稱、供貨商(廠家)名稱、聯絡方式、進貨時間、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食品數量、批次、進貨單價、等內容。
四、銷貨臺帳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銷貨時間、數量、發票號、食品售價、購貨單位的內容。
五、對購銷貨食品進行分項、分類登記臺帳,及時發現和處理進銷中出現的食品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