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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你永遠追不上的巨人

    答案為B,解釋如下:會計假設,又稱會計假定,是指會計人員對那些未經確切認識或無法正面討論的經濟事物和會計現象,根據客觀的正常情況或趨勢所作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斷,而且是日常會計處理的必要前提。由於受實用主義的影響,各個學者對會計假設的表述不一,如佩頓1922年最早在其著作《會計理論》提出會計假設概念時,概括了7項會計假設;1961年AICPA的會計研究部首任主任穆尼茨在其會計研究文集《會計基本假設》(ARS No1)中提出了3類14條基本假設。隨著時間的推移,目前大多數會計學家認可財務會計必須受到4條基本假設的約束,即會計主體假設,貨幣計量假設,持續經營假設,會計分期假設。但是筆者注意到在眾多會計著作和教科書中談到會計分期假設及會計分期與持續經營假設的關係時,均存在著一定的片面性及邏輯不清的現象。如在《企業會計準則》第六條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核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不少文章和著作在引用這個規定時,一般就理解為會計分期假設,但隨之認為會計分期假設是持續經營假設的連帶假設和邏輯結果,是持續經營假設的補充。如在2004年的CPA考試指定教材《會計》中寫到:根據持續經營的基本前提,一個企業將要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持續經營下去,要最終確定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只能等到一個企業在若干年後歇業的時候核算一次盈虧。但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投資決策要求及時的資訊,不能等到歇業時一次性地核算盈虧。因此,就需要將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一個個連續的、長短相同的期間分期核算和反映。可見,其觀點是先有了持續經營,才出現了會計分期,會計分期是在持續經營的前提下,為了讓外界及時瞭解企業資訊的一種技術安排,一種附帶假設。然而,筆者認為這種界定混淆了兩者間的關係,誤導了讀者。下面將從會計史的發展和當前會計環境的現狀兩個方面來論述,並在最後提出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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