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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8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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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想飛的胖蜜蜂
即便立法,敢去扶的人也不會多!
首先一個好習慣行為是需要很長週期才能形成的,但是要破壞好習慣就特別簡單!
所以,立法並不會杜絕老人摔倒好人攙扶被訛的事情,關於扶不扶需要解決的是訛人者的問題而不是好人的問題!立法也應該對於訛人者處罰,不能因為是老人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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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世界著名精神科專家
你們去吧,我依然會勸誡我身邊的親朋好友不要去扶,並且會永遠勸下去,你們生活在社會中,難道不清楚現在的華人什麼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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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洪權15
改革開放四十年,大量透支了儒教信仰,這是炎黃最大的損失。
如果凡事都需要法律監督,人與動物的區別是什麼?
道德情操才是人類的瑰寶。即使沒有法律保護,我也會扶,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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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胡裡嘛子
首先你要自己取證,然後還要看那些老人有沒有執行能力,最後就是老人什麼都沒,你白忙一場,執法者難道會強制對老人執法嗎?其實最好的方法就是有足夠的證據是訛詐的話,直接槍斃這些老傢伙,因為他們間接的害死了真真需要幫助的人,也就是他們是殺人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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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悠閒的老李頭
就算立法了,也不能隨便扶!原因很簡單,你怎麼證明人不是你撞的?沒有錄影就沒人能證明你的清白,一次次派出所做筆錄,浪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最後才能證明人不是你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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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乮丨卐
法律保護,沒監控沒目擊者給你作證對方還是一口咬定就是你撞的,你解釋,你冤枉,有什麼用,保險公司都不敢搞個扶人險,風險太大,但訛人的還是少數,不能因為一些垃圾就否認全部,周圍人多就放心去扶,就是倒黴碰到訛人的,也最多麻煩一點,因為有目擊者可以證明你的清白,其他情況另算了,那真是賭運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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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賣命Tory
問題來了,法律保護是挺好,但也是一身麻煩,不扶就沒有什麼事,扶了還有一身麻煩,不解決訛人成本,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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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桂花香174949643
如果被訛,精神,時間,經濟損失誰來賠?我可以大膽的去扶,但沒有時間再敢浪費,我的時間還的掙錢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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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豬豬俠腸衣真空袋904
得看怎麼保護?
規定了沒證據證明扶人者有過錯,就算是見義勇為了嗎?規定了訛人多少,應該雙倍處罰並賠償給扶人者了嗎?
我做好事,憑什麼還得擔驚受怕?
簡簡單單的做個好事都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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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我心飛的不是翔
別人怎麼做咱管不著,我自己還是不敢,但是遇到這種情況,就算不扶我也會打電話報警,讓警察來處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是個見死不救的人,但也要考慮可能引發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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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獨行的雙子
扶是社會道德的最高標準和美得,但是扶了會被一些人道德綁架,喪失良知,即使是法律保護但是,還是有代價的,誰有時間去打一場官司呢!一些好的東西被另一些人汙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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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78650313一九柱
這下好了,有法可依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明文規定了,這對那些想訛人和碰瓷的老人不能不說猶如當頭一棒,喝令叫停!
首先是作為一個退休的老警察有時上街,看到比我年齡大或者是差不多的摔倒了,我都要慎重考慮後並做好相關的事後才敢去扶攙,不然被訛了,一個月或者是一年的退休工資就沒了不說,還要受一肚子的窩囊氣,我氣病了誰來負責?其次是對那些訛人碰瓷的傢伙們在依法處罰時還應再要嚴厲一些,不然起不到震懾作用,這樣看誰還再敢訛人碰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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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可可西里的野犛牛
不扶!我是醫生,會在拍攝現場的前提下遠遠地打電話給120,也可以幫助點120費用,但不動手。第一,不清楚什麼原因導致摔倒,第二,不清楚摔倒產生了什麼後果。都是為了避免二次傷害,把救助的事交給專業機構的專業人員,也同時迴避道德風險。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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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媒體首席正能量記者
本來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是天大的好事,也是響噹噹的正能量是天經地義的社會文明,理應得到全社會的支援與關注並把它發揚廣大,讓它世世代化的傳承下去,可是近年來社會上發生了許多事,讓見義勇為救人做好事的往往被不良人士所汙衊欺負有的因此還背上了官司弄了一身髒,救了人做了好事不被事主感恩也就算了還被人懶上了在這種環境中你說路上跌了人誰還敢去扶?網傳路上救人送醫被家屬懶上,有人落水被救還攤上了大事……你說以後路上跌了人誰還敢救?見義勇為怎樣才能傳承併發揚廣大值得全社會給於關注。
見義勇為之人有法律保護本是一件好事,但是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如果救人的沒經驗沒收好證據同樣會弄上官司,所以路上跌了人一搬人都不願意扶也不敢扶,這就形成了一種惡性社會現狀:救人不討好還受罰,讓他們跌去吧這管我何事?面對這有損社會文明有損救人者吃力不討好的情況我們有該咋辦?見議國家在立法的同時嚴懲不知恩圖報還惡人告刁狀的不法歹徒,最㡳應處於一萬元以上罰款並負全部民事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應以法追究刑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的保護好見義勇為之人不被不良歹人的侵害。以法管理社會,以法懲治惡人我們的社會才會更美好,我們當代的雷鋒才會多起來,別讓雷鋒受屈路上有人跌倒自然就有人扶了。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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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不想看紅塵
不可能!光有法律也不行,必須要有國家政府相關部門對於事件的重視承諾!一旦事件發生變故,要由扏政部門認真大力公正地調查取證,還熱心善良者以清白並嚴懲不法者才行,不然的話不可能。好心見義勇為者做好事沒求什麼利益,反而因為好心卻產生出了金錢、時間、煩惱等等的一切不良因由,所以國家政府扏政部門及社會的認可才能讓好心人放心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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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官人510
。只要你不出法懲戒懲罰訛詐者。大多數人還是不扶。人們不可能花那麼大的時間和精力去扶這個麻煩。助人為樂要賠錢是這個社會的悲哀。要改變這種風氣,不是靠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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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7951z
法律和道德是兩個法碼,它是平衡和限制人們行為的基本準則,試想一個違犯法律的人,他還能管你什麼道德不道德?一個不講道德的人,他還管你什麼法律?致於扶不扶?怎麼扶?不是一句話就可以解決的,當一個人善意的去幫助了別人,最後落得心力蛟碎,疲勞不堪,甚至頃家蕩產,誰還會做這樣的善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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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葉先躍o閒情鳥
立法和道德層面是兩回事。立法用意很明確,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明確。彭宇案到現在都是個說不清道不明的案,但對道德防線的衝擊,堪稱第一案。你好心扶(救)人,有問題時,要自證清白的是你自己,而不是訛人的他(包括得到救助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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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情感白煊歌
扶與不扶都是結果。扶不一定有好結果,不扶結果也不一定不好。所以這個扶不扶結果正是因為那場官司留下的後遺症。
十五年前的彭宇案將社會道德問題拉入一個黑暗的漩渦,直到如今,提到扶與不扶的問題,人們都是膽戰心驚。扶的風險是一個家庭的的無妄之災,不扶只是自己良心對自己的譴責。
兩害相權,取其輕。這應該是每個人都清楚的事情,雖然它影響到了社會道德問題,讓道德底線一再下調。究其原因,其實就是訛人的成本太低了。
如果被訛詐而沒有自清的證據,一個家庭就要大難臨頭,對於一個家庭的影響遠比去扶一個人的榮譽要大的多得多。而訛詐方基本沒有什麼損失,也就是落得些社會的譴責罷了,可以說成本幾乎為零。
對於糾正道德底線的問題,不單單是法律出臺一些規定之類的條款。更應該讓以身試法者得到相應的懲罰。比如,訛詐五十萬醫療費用護理費等等費用,如果調查不實,那就必須被處罰兩倍以上的罰款,同時補償被訛方相應的經濟補償,並且將訛人方納入失信黑名單,讓訛人者明白什麼是訛人的成本。另外,所以訛人證據這些需要訛詐方自證而不是扶人的自證清白。
要改變社會道德,就要糾正社會風氣,要從法律上給勇為者撐腰,要從法律上給勇為者膽量來扶。要讓被扶者感恩勇為者而不是訛詐勇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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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的這個扶老人的新聞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最後在媒體的介入下事情得到完美的解決,還給了孩子一個公道,但是孩子的內心受到什麼樣的傷害?佔用家長多少的精力?家長嘴上不說但是心裡肯定責怪孩子多事,如果沒有媒體報道呢?誰去尋找證據?走法律程式誰掏錢?誰願意放下自己的工作去給別人作證?總之一句話太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