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1:高階篩選高階篩選是處理重複資料的利器。選中第一份資料清單所在的資料區域,在功能區上依次單擊【資料】——【高階】(2003版本中選單操作為【資料】——【篩選】——【高階篩選】),出現【高階篩選】對話方塊。在對話方塊中,篩選【方式】可以根據需求選取,例如這裡選擇“將篩選結果複製到其他位置”;【列表區域】就是之前所選中的第一份資料清單A所在的單元格區域;【條件區域】則選取另外那份清單B所在的單元格區域。如下圖所示:點選【確定】按鈕後,就可以直接得到兩份清單的交集部分,效果如下圖。其中兩個清單中雖然都有【西瓜】和【菠蘿】,但是由於數量不一致,所以沒有作為相同記錄被提取出來。這個操作的原理,就是利用了高階篩選功能對於匹配指定條件的記錄進行篩選的功能,把兩張表中的任意一張作為條件區域,在另外一張表中就能篩選出與之相匹配的記錄,忽略掉其他不相關的記錄。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高階篩選的時候務必注意兩個清單的標題行要保持一致(高階篩選中作為條件區域的前提),並且在選取【列表區域】和【條件區域】的時候都要把標題行的範圍包含在其中。方法2:公式法使用公式進行比對的方法有很多,如果是單列資料對比比較常用的函式是COUNTIF函式,如果是多列資料記錄對比,SUMPRODUCT函式比較勝任。在其中一張清單的旁邊輸入公式:=SUMPRODUCT((A2&B2=Sheet2!A$2:A$13&Sheet2!B$2:B$13)*1)並向下複製填充。其中的Sheet2!A$1:A$13和Sheet2!B$2:B$13是另一張清單中的兩列資料區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公式結果等於1的記錄就是兩個清單的交集部分,如下圖所示:應用案例二:取出兩表的差異記錄要在某一張表裡取出與另一張表的差異記錄,就是未在另外那張清單裡面出現的部分,其原理和操作都和上面第一種場景的差不多,所不同的只是篩選後所選取的集合正好互補。方法1:高階篩選先將兩個清單的標題行更改使之保持一致,然後選中第一份資料清單所在的資料區域,在功能區上依次單擊【資料】——【高階】,出現【高階篩選】對話方塊。在對話方塊中,篩選方式選擇“在原有區域顯示篩選結果”;【列表區域】和【條件區域】的選取和前面場景1完全相同,如下圖所示:點選【確定】完成篩選,將篩選出來的記錄全部選中按【Del】鍵刪除(或做標記),然後點選【清除】按鈕(2003版本中為【全部顯示】按鈕)就可以恢復篩選前的狀態得到最終的結果,如下圖所示:方法2:公式法使用公式的話,方法和場景1完全相同,只是最後需要提取的是公式結果等於0的記錄。應用案例三:取出關鍵字相同但資料有差異的記錄前面的兩份清單中,【西瓜】和【菠蘿】的貨品名稱雖然一致,但在兩張表上的數量卻不相同,在一些資料核對的場景下,就需要把這樣的記錄提取出來。
方法1:高階篩選高階篩選是處理重複資料的利器。選中第一份資料清單所在的資料區域,在功能區上依次單擊【資料】——【高階】(2003版本中選單操作為【資料】——【篩選】——【高階篩選】),出現【高階篩選】對話方塊。在對話方塊中,篩選【方式】可以根據需求選取,例如這裡選擇“將篩選結果複製到其他位置”;【列表區域】就是之前所選中的第一份資料清單A所在的單元格區域;【條件區域】則選取另外那份清單B所在的單元格區域。如下圖所示:點選【確定】按鈕後,就可以直接得到兩份清單的交集部分,效果如下圖。其中兩個清單中雖然都有【西瓜】和【菠蘿】,但是由於數量不一致,所以沒有作為相同記錄被提取出來。這個操作的原理,就是利用了高階篩選功能對於匹配指定條件的記錄進行篩選的功能,把兩張表中的任意一張作為條件區域,在另外一張表中就能篩選出與之相匹配的記錄,忽略掉其他不相關的記錄。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高階篩選的時候務必注意兩個清單的標題行要保持一致(高階篩選中作為條件區域的前提),並且在選取【列表區域】和【條件區域】的時候都要把標題行的範圍包含在其中。方法2:公式法使用公式進行比對的方法有很多,如果是單列資料對比比較常用的函式是COUNTIF函式,如果是多列資料記錄對比,SUMPRODUCT函式比較勝任。在其中一張清單的旁邊輸入公式:=SUMPRODUCT((A2&B2=Sheet2!A$2:A$13&Sheet2!B$2:B$13)*1)並向下複製填充。其中的Sheet2!A$1:A$13和Sheet2!B$2:B$13是另一張清單中的兩列資料區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公式結果等於1的記錄就是兩個清單的交集部分,如下圖所示:應用案例二:取出兩表的差異記錄要在某一張表裡取出與另一張表的差異記錄,就是未在另外那張清單裡面出現的部分,其原理和操作都和上面第一種場景的差不多,所不同的只是篩選後所選取的集合正好互補。方法1:高階篩選先將兩個清單的標題行更改使之保持一致,然後選中第一份資料清單所在的資料區域,在功能區上依次單擊【資料】——【高階】,出現【高階篩選】對話方塊。在對話方塊中,篩選方式選擇“在原有區域顯示篩選結果”;【列表區域】和【條件區域】的選取和前面場景1完全相同,如下圖所示:點選【確定】完成篩選,將篩選出來的記錄全部選中按【Del】鍵刪除(或做標記),然後點選【清除】按鈕(2003版本中為【全部顯示】按鈕)就可以恢復篩選前的狀態得到最終的結果,如下圖所示:方法2:公式法使用公式的話,方法和場景1完全相同,只是最後需要提取的是公式結果等於0的記錄。應用案例三:取出關鍵字相同但資料有差異的記錄前面的兩份清單中,【西瓜】和【菠蘿】的貨品名稱雖然一致,但在兩張表上的數量卻不相同,在一些資料核對的場景下,就需要把這樣的記錄提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