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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ourmm38195

    一般書信可分為稱呼、正文、結尾、署名、日期五個部分,每個部分都有一定的格式。 (1)稱呼。根據自己和收信人的關係,平時怎麼稱呼,在信中就怎麼寫。如給爸爸寫信,稱呼就寫“爸爸”;寫信給老師、同學的信,稱呼就寫“*老師”、“**同學”。稱呼要從第一行頂格寫起。稱呼後面要加冒號(:),表示下面有話要說。 (2)正文。這是信的主要部分。寫信人要說的話都寫在這裡。正文的開頭空兩格,通常先寫問候的話。如果是回信,先要寫明來信收到,並對來信中提及的問題或要求辦理的事情作出回答。如果寫的事情較多,可以分段寫,一件事情寫一段。每段起行空兩格,轉折頂格。 (3)結尾。結尾可根據寫信人跟隨收信人的關係和具體情況,寫上表示祝願,勉勵或敬意的祝頌語。如“此致敬禮”、“祝你健康”等等。祝願語一般分兩行寫。以“此致敬禮”為例,“此致”可以緊接正文之後寫,也可以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敬禮”則一定要另起一行頂格寫。 (4)署名。在結尾的再下一行的後半行寫自己的名字,署名的前面也可以寫上跟隨對方相應的稱呼,如“兒”、“弟”、“學生”等等。 (5)日期。可以寫在署名的後面,也可以寫在署名下一行的後半行。最報寫清年月日,以便查考。 此外,如果信已經寫完,又發現內容有遺漏,或某件事敘述不夠全面時,在信的後面還可以補寫。但是在補寫的話前面要加上“還有”、“另外”、“再”;或在後面加上“又及”等字樣。 信寫好了,要寄出去,還必須要有信封。現在的標準信封是橫寫的。信封上面寫懼人的郵政編碼、收信人地址;中間寫收信人的姓名;下面寫寄信人的地址、姓氏及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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