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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蘇牙的牙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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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綠茵場之永不獨行
這筆錢肯定不是格列茲曼自己出,職業球員踢球就是為了賺錢,斷然不會做這種賠本的買賣。這1.2億歐元的違約金肯定是格列茲曼的新東家來出。
首先,格列茲曼拿不出這1.2億歐元。格列茲曼在馬競的年薪是稅前2300萬歐元,稅後最高也達不到1000萬歐元,而且格列茲曼前些年的薪水並不高,如果解約後加盟巴薩還很有可能要降薪。也就是說格列茲曼整個職業生涯十幾年即使不吃不喝也很有可能掙不夠這1.2億歐元,怎麼可能一次性拿出這筆錢來解約?
其次,做為球員個體自掏腰包解約肯定是得不償失。即使格列茲曼能夠拿出這1.2億和馬競解約,那就相當於他在未來多年內的收入都幾乎為零,那麼他的這種解約意義何在?難道只為追求一個歐冠冠軍?
最後,格列茲曼的違約金只會是他未來的東家來買單。1.2億歐元的解約金對於格列茲曼這個級別的球員來說並不算太高,俱樂部透過將錢轉給球員,再由球員以個人名義支付的方式來完成解約,很有可能是格列茲曼配合新東家要麼是規避歐足聯的財務公平法案,要麼是一種合理的避稅方式。總之,格列茲曼自己是絕對不會支付這1.2億歐元的。
如果格列茲曼真自己掏錢付違約金的話,那隻能說表面是他自己出,實際肯定是新東家出。
為什麼這麼說呢?主要有以下兩點原因:
格列茲曼拿不出1.2億歐元的現金流格列茲曼目前很難擁有1.2億歐的現金流,1.2億歐元是什麼概念?按現在的匯率折算人民幣將近9.3億元,就是範八億一下子也拿不出這麼多錢啊!
格列茲曼在馬競的年薪是稅後2300萬歐,但這是在2018年續約後的年薪,續約前他的年薪是700萬歐,也就是說2300萬歐的年薪他只拿了一年。
就算他還有其他代言、獎金等收入,這麼多年的總收入也難以達到1.2億歐元,因為他還要支付團隊佣金,還有日常花費,更何況要拿出1.2億歐現金流,總不能讓他變賣資產或者貸款來籌錢吧?
真正出錢的其實是新東家按西甲規定,只能有球員支付自己的合同違約金。
格子自己拿不出這麼多錢,現在肯定是他的新東家(不敢說一定是巴薩)為他籌錢,然後將違約金交付格子方,讓格子去買斷自己的合同,最後以自由球員的身份加盟新東家,他之前的馬競隊友羅德里就是這麼幹的!
(羅德里買斷和馬競的合同然後加盟曼城)
說球員自己買斷合同,但其實大家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筆費用肯定是下家出。
就像當年內馬爾自己出2.22億歐元買斷和巴薩的合同一樣,其實背後是巴黎主席掌控的卡達公司以5年2.22億歐的代言費形式支付給內馬爾,為的就是避開財政公平法案。
(內馬爾買斷和巴薩合同的費用其實來自巴黎主席)
現在格子的新東家也會依葫蘆畫瓢,先將違約金給格子方,讓他自己去支付違約金,後面再幫他“報銷”。
所以,這筆違約金不會是格子自己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