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用電應由專案工程師單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電工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操作。 2、施工現場配電應遵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佈置,本供電系統採用TN—S保護導體和中性導體分離接地系統,在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中必須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要求。 3、每個電氣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線路標誌要分明,線頭引出要整潔,各電箱要有門有鎖,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採用的電氣裝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並應有合格證件,裝置應有銘牌,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配電室必須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確保防火、防潮溼、防水、防動物和保持通風良好,室內應備有絕緣裝置,還應備有匹配的電氣滅火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並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6、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和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並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註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從臨時用電工程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裝置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引數等。 8、建立電器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並建立維修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裝置、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後,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指揮,並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式、辦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10、建立巡迴檢查和評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按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11、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配、分塊、分機落實到人,並輔以必要的獎懲。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臨時用電應由專案工程師單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電工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操作。 2、施工現場配電應遵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佈置,本供電系統採用TN—S保護導體和中性導體分離接地系統,在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中必須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要求。 3、每個電氣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線路標誌要分明,線頭引出要整潔,各電箱要有門有鎖,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採用的電氣裝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並應有合格證件,裝置應有銘牌,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配電室必須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確保防火、防潮溼、防水、防動物和保持通風良好,室內應備有絕緣裝置,還應備有匹配的電氣滅火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並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6、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和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並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註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從臨時用電工程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裝置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引數等。 8、建立電器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並建立維修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裝置、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後,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指揮,並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式、辦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10、建立巡迴檢查和評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按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11、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配、分塊、分機落實到人,並輔以必要的獎懲。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