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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芳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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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豎
軍人自主擇業和自謀職業有本質的區別:
軍人退出現役有退休、政府安置、自主擇業、自謀職業等幾種方式,針對不同的軍人群體。
自主擇業是針對於幹部的一種退出現役的安置方式,主要特點是服役滿20年(當前是18年)的幹部,不再由國家統一進行工作安置,這樣減少了各級政府在安置方面的壓力,然後由國家按照一定的比例每月發放自主擇業補助金,同時為幹部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軍人自主擇業後可以自行在社會進行再就業,創業,相對於退休等方式更加靈活。
而自謀職業則可以是幹部也可以是士兵、士官,在軍人退出現役時,國家一次性給予補助金,就是俗稱的買斷,在此之後,軍隊或政府不再提供其它優待,一切由個人來承擔。當然,針對全體軍人創業、就業等方面的政策都是可能享受的。
其實不管哪種退役政策,國家給予的都是差不多的,都是經過精算師計算過的。現在有很多在西藏、新疆服役過的老兵選擇自謀職業的很多,可以一次性拿不少錢,比起安置工作要划算,對於士兵更合適一些。而對於幹部則選擇自主擇業的多,每月能拿一份較高固定的工資,自己生活的也比較滋潤。
當然,選擇什麼樣的退役方式,關係到後半輩子的發展,需要慎重。但不管走哪條路,只要堅持不放棄、不拋棄的精氣神,當過兵的我們就一定能讓自己活的更加精彩。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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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飛雲正傳
軍人自主擇業和自謀職業最主要的區別是針對的人群不一樣,就業的方式也不一樣。自主擇業針對的軍隊轉業幹部,而自謀職業針對的是退役士兵,兩者有其本質的區別。【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選擇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自謀職業】是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後,自願申請自謀職業,填寫申請表,地方政府審批通過後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扶持相關政策,地方政府不再負責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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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宸源加油
軍人自主擇業和自謀職業有什麼區別?二者是有區別的。
自主擇業,是指部隊現役幹部,近幾年,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在部隊如立功受獎,邊遠艱苦地區均按照比例增發。
自謀職業,是指城鎮退役士兵符合安置工作條件計程車官,自願申請自謀職業應當在待安置期間向安置地民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對其申請經稽核同意後,與申請人訂立自謀職業協議書,發給《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書》及一次性自謀職業補助費,並告知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享受當地政府的稅收、教育等多項優待。
這幾年,我身邊有很多戰友,退役時有不少戰友都選擇了自主擇業和自謀職業,可以說喜憂參半吧!
親愛的戰友,既然你選擇了自主擇業和自謀職業,請相信自己的選擇,請相信自己的能力,因為在哪裡,您都是最優秀的,都能獨創一片自己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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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5533771390
自主擇業就是服現役滿18年的軍隊幹部,不用國家安置工作,每個月發原工資的80%,這類幹部安置方式叫自主擇業。自謀職業就是服役不滿18年,而幹部又不想在部隊繼續服役,採取買斷的形式離開部隊,這類幹部國家即不負責安置工作,也不享受每個月領取退役金,靠自己在社會謀取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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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奇珍異寶10
軍官才有自主擇業,軍齡必須滿十八年才允許的。
士官滿十年以上,退役不需要政府安排工作,叫自謀職業,一次性結清安置費,地區不同,金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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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寂j
自主擇業是每個月還有工資的,這個工資不管你上不上班都是有的,自謀職業就要完全靠自己了,但是自主擇業是要有一定的條件的,具體的可以問下相關的部門或者人,這裡就不便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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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夢迴吹角連營
軍人自主擇業和自謀職業無論從形式還是到內容都有著本質的區別。軍人自主擇業是軍官轉業的一種安置方式。中發(2001年)3號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印發《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暫行辦法》中規定,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安置方式。選擇計劃分配的軍轉幹部,由黨委和政府安排工作,並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在部隊時的德才表現和職務等級安排相應的職務。選擇自主擇業的軍轉幹部,由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並協助就業。而自謀職業是城鎮退役士兵(含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條件計程車官)自願申請自謀職業,在待安置期間向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提出自謀職業的申請,經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審批後,與申請人簽訂自謀職業協議書,發給《城鎮士兵自謀職業證書》及一次性自謀職業補助金,並告知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享受當地政府的稅收、教育等多項優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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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來講,軍官退出現役只有四隻選擇方式,一是較為常見的計劃安置,也就是轉業;二是自主擇業,這個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才行;三是按戰士復員,通俗講就是和退伍的戰士一樣,一次性買斷再無任何關聯,軍官變遊民;四是退休,達到退休條件者更是寥寥無幾。
你所講的自謀職業,其實就是復員,不需要地方轉業安置,也不需要自主擇業繼續拿工資,就是一次性拿錢,從此生死由命,混好混壞個人的事兒,國家和單位不會給你兜底。
任何軍官退出現役時都可以選擇轉業,但不是所有人都具備選擇自主擇業的條件(以前我們在部隊俗稱叫自主擇業為“退役”),退役條件需服役超過20年且營職以上的軍官,包括技術級別的文職軍官。新疆和西藏可以放寬2年,也就是滿足18年以上即可。
絕大多數滿足自主擇業條件的軍官,一般都會選擇自主,很少選擇轉業,具備自主條件每月還會有工資發放,且數額比服役時少不了多少,這是一個比較妥當和穩定的收入保障,而且關鍵是不需要上班,可以另外再從事其它職業或者創業,靈活性比較好,而且可以自主選擇自己喜歡的職業或行業,還可以自行創業。我有個老教導員,從西藏自主擇業的,工資發放水平按照退役時所在地發放,副團職現在每月工資3萬左右,自己又幹了點小事業,生活很是滋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