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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786628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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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法江湖
案件事實如下:
顯然這起案件當中女司機存在飲酒駕駛的嫌疑,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不言而喻,最近女司機酒駕發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的案例也不算少,都說女司機膽小遇見突發情況容易慌亂,但是這幾位女司機可一點兒也不膽小,不僅醉酒駕駛而且發生交通事故以後妄圖逃逸的行為,才是令人瞠目結舌。
女司機的行為定性該案當中首先需要查明的是女司機有無酒駕醉駕,如果沒有存在酒駕醉駕的情況下,那麼其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試圖逃逸的行為也屬於交通肇事罪中的情節惡劣的情形。如果其存在飲酒駕駛或者醉酒駕駛的情形下,那麼其罪名就可能存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嫌疑。
但是無論哪一種情況,這名女司機至少事後準備逃逸的行為來看,也屬於情節惡劣範疇,無論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我想都足以這位女性駕駛員用自己的青春在鐵窗裡好好反思的了。
這應該叫醉酒駕車,既然要提問,就應當懂得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的區別。酒後駕車按《治安處罰法》裁決,醉酒駕車按《刑法》處罰,後者是犯罪行為!看來交警就得更辛苦些了,應該加強對夜間酒駕的管理,並常態化!交通安全天天講,屢教不改,還酒後、醉酒駕車就該加重處罰!犯罪成本低,也是酒後、醉酒駕車的重要原因,這個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