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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迷途小娛

    打了學生一下是什麼意思?嚴重嗎?不嚴重會要5萬嗎?還是真的是家長的問題?只能跟家長好好溝通,這個家長不行,只能找小孩的另一些家長親戚出手,做人不能這樣。學生的心理問題,老師跟他好好聊聊就可以了,沒必要整天說心理問題,誰沒有心理問題,解決就可以了,難道一定要錢才能解決。錢是很重要的,5萬,我一年都掙不了,普通人的悲哀。

  • 2 # 卓越優質教育

    孩子的教育只值5萬啊?

    如果老師打的力度不大,又不傷孩子的自尊心的情況下,家長有點護犢子了,老師不會無緣無故的打孩子,一定是犯錯誤了,雖然方法不恰當,但初衷還是好的。訛了老師,從此不敢再有敢管教你家孩子的老師。孩子會走上一條什麼道路?

    如果老師錯誤傷害到孩子,因該反省、自檢。多次犯錯不改正可以辭退。不姑息師德問題職工。教師的工資不高,罰錢勢必會影響教師的生活,產生連鎖反應,消極工作,躲避問題學生。遷就問題家長。影響的是教孩子的積極性。

    如果家長的問題,那就好好反省吧。你可以現在為孩子討回“公道”卻不能一輩子袒護,總有一天社會會給一記響亮的耳光。即便是李剛,也做不到。人一輩子最大的成功就是教育出好兒女,只此一條。

  • 3 # 無奈0921

    我們班數學老師,去年一年級,我女兒就回來和我說數學老師拿尺打人好疼,我問她打誰,基本都打過,那時候班主任還沒分配來,她代管,中午時間必須在教室,回來臉上紅了就要捱打,後來因為有的原因,有次家長在群裡說,老師打學生應該的,學生之間沒有權利,我在想,大家應該都知道被打過吧,沒人說~

  • 4 # 八七早

    老師打了學生,被家長訛5萬,建議先到縣市級以上人民醫院檢查,再根據傷勢酌情處理。

  • 5 # Julia中考英語

    在我的教學經歷裡,還真的遇見過一位老師,因為用格尺抽了老是不完成作業的學生的胳膊,留了淤青,被家長訛了2萬,她原打算訛老師5萬了的。

    老師打學生,其實是出於管理孩子的角度,但是卻因此成了家長手中的把柄,被訛了數字不小的賠償款。令人氣憤,但也無奈。

    是老師們該吸取教訓的時候了,學生能管則管,不能管就不要再管了,根本犯不著動手。

    那個訛了老師2萬的家長,剛開始又是找教育局,又是找電視臺,可是在2萬元到手之後,她竟然沒把孩子轉走了,依然留在了學校裡上課。但局面卻截然不同了,再也沒有老師管她的孩子了,全班就他一個特殊,作業想寫就寫,不寫也沒人去問他要。就連同學們也都開始有意無意地遠離他了。

    訛了老師金錢的家長一定覺得自己是佔了大便宜了,其實則不然,他失去的東西,可能是無法用金錢來估量的。

  • 6 # 兒童認知教育

    錢都給了,你還問怎麼辦?

    能怎麼辦?誰讓你不剋制自己的衝動呢。

    範偉有個電影叫做《跟蹤孔令學》,和你這個故事有得一拼。

    你先出手打了人,就是你不對,你就是報警,也是你不對。

    就好比,你開車開得好好的,有個人突然插隊,你偷偷自己在車裡罵一句發洩一下就算完了。如果你膽敢下車,並且在他車上踢幾腳,不好意思,你要麼自己賠錢了事,如果對方報警,你大概率是可能要被拘留的。

    理解很多老師比較負責任的做法,但是備不住家長不懂事。我老早就和兒子的班主任說,如果我孩子在學校不聽話,你可以給他一些懲罰甚至小體罰,只要不要太不過分就行,大家都是為了孩子好嘛畢竟。

  • 7 # 風騷一千年

    作為教師,要想開點,做事不能太要求完美,學生畢竟是人,具有獨立的個性思想情感,不是機器,難免會出各種各樣的狀況,教育必須,但懲戒就不是老師的職責了,因為教師不是暴力機構沒有懲戒權利。即使老師操縱的是機器生產出的是零件也會有優劣之分!所以理性對待學生的錯誤和成績,不必要求學生學習全優,鼓勵他學科這麼多總有一項適合你!如果學生全差那就是智商問題,鼓勵他勞動紀律好,遵守校紀校規,學習盡力,雙方問心無愧即可!

  • 8 # 專本研保錄sir

    先不去談賠償五萬的事情。

    說下打人事件,法治社會,這種情況,本應該就不應該允許發生。

    各位看官千萬不要說,你小時候讀書的時候就是一路被打過來的,我想說的是,你被打了這麼多次,現在的你,過的好嗎?

    我們應該關注的,應該是教育管理,怎麼培養下一代,而不是棍棒底下出孝子這些老一輩的理論。

    不是說老一輩的理論都是有問題的,而是我們應該改良改進以前的理念,讓他更加完善,合理。

    教育?何為教育?教育的目的是未來讓下一代甚至是長成的一代變得更好,能夠成為棟樑之才。

    但是,作為一個從事教育行業的人來說,如果我是哪位老師,我會選擇選擇離開,不是因為我打人做錯了,而是被賠償五萬,我覺得我會委屈。

    體系制度完善,工作單位的人性,是長成一代的自我選擇。

  • 9 # 折戟沉沙261

    此教師公然蔑視保護少年兒童的相關法律法規,犯有:虐待罪、毆打他人罪、尋釁滋事罪、教唆罪、瀆職罪等。不僅應該賠償學生的醫療費、精神損失費,還應該依刑法判處徒刑,以及罰款!

  • 10 # 滄海一粟32541

    活該!罪有應得,你有什麼權利打學生?打人不犯法啊?像你這樣的老師早就應該開除,侵犯人權是無能的表現,學生在老師面前是弱者,你每天訓還不行,還要打,你是什麼老師,這樣的人根本不配做老師,很多老師都是這樣,自己缺乏法律觀念,犯了錯誤不反省,還要埋怨學生、家長,當然這個家長做的有點不一樣,如果是我,我會投訴教育局開除你,向法院起訴你,追究你的法律責任,而不是讓你掏錢免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父母對孩子的學習付出很多努力,孩子依然學不好,很氣餒很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