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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惜然Ran

    先來科普定義吧~

    集束炸彈是把許多小型炸彈裝在一起齊投或連續投擲的炸彈,又稱子母炸彈,內含眾多大小不一“子彈”的母彈,母彈被投放或發射到目標附近後彈體開啟,將子彈在更大區域散佈,以達到更大的破壞面積和效果。

    單單是看集束炸彈的概念我們就可以想見它的威力,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中就曾經大量使用過集束炸彈,看伊拉克戰爭的傷亡以及損失情況就可以想見集束炸彈的影響力。而在世界各國都在爭取和平的現在,殺傷力這麼強大的武器被禁用也是理所當然的,否則會成為影響世界和平的又一大因素。

  • 2 # 迷彩虎

    集束炸彈又稱子母彈,是一種在從空中發射出的炸彈炮雨,一枚彈藥中藏有80到600枚小子彈,一旦發散開來可覆蓋30000多平方米,造成區域性殺傷。這種密集炸彈正是靠數量取勝,再憑藉著絕對空中的優勢,在二戰時期長期佔據著武器界的霸主地位。在90年代後期的區域性戰爭中,美軍就用這種密集陣直接擊垮了伊拉克,當時90枚智慧彈頭同時開火, 10秒間40輛坦克被炸成火球, 200人在彈雨和爆炸中被撕裂,現場一片慘烈。

    最初子母彈類武器被廣泛應用於地面襲擊,打擊人體或者運送補給物料的車輛。而在隨後的越南一戰中美軍總結了大量的實戰經驗,對其做了最精良的改進,以至於之後的集束炸彈打擊能力趨更是不斷趨於精準成為坦克殺手。在2003年伊拉克戰爭,美軍集束炸彈終於對上俄牌的鋼鐵洪流,一場冰與火的的較量正式拉開序幕。當冰冷的鋼板撞上密集陣火力的衝刺結果會是如何呢? 在那風雨振盪的一年,一架美軍F16瞅準時機將發射管瞄準了暴露在外的裝甲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即時發動武裝突襲,投下了3枚重型GBU105反裝甲集束炸彈,其中的每一枚GBU105的發動都以一裂變的形式制動了包裹在其中的30個小彈頭,一時間形成無數恐怖的密集陣,甚至每個小彈頭還具備精準打擊能力,指哪打哪最終全部命中目標。不足10秒,伊拉克出動的40輛坦克瞬間被炸成火球,再厲害的鋼甲之身也在數秒之間軟化變形,周圍了200名伊拉克士兵在彈雨和爆炸中被撕裂。這樣密集炮雨持續了2分鐘,此時F16一輪彈藥也全部用光,只見伊拉克地面已經濃煙滾滾,屍橫遍野,現場慘不忍睹。

    喪失制空權,伊拉克遭遇了美軍戰機的這般瘋狂濫炸炸,肆意掃蕩中讓俄牌的鋼鐵洪流都敗下陣來,也算徹底見識了集束炸彈的驚悚威力。隨後的戰爭中美軍的集束炸彈也都是以絕對的空中優勢,最新式的彈藥,最密集陣列和超高速衝擊力讓各國聞風喪膽。一度成為二戰戰場需求上的“紅利”, 也是令平民驚恐的黑色死神,維持到一份國際公約的禁令單傳來。

  • 3 # 思遠防務

    集束炸彈就是將大量小型炸彈集合到成普通航空炸彈外形的一種航空炸彈,一般用於進行對地面面目標的空中打擊,擁有非常良好的毀傷效能。但是這種武器目前已經在國際被認定為不人道的武器。

    首先要理解集束炸彈的設計思路。為了轟炸集合在一起的地面部隊,人們研發了這種可以在空中散開的彈藥,在保證了一定的精確性的同時又保證了殺傷面積,是一種非常高效的武器裝備。如果集束的是末敏彈,一枚集束炸彈可以摧毀整建制的裝甲小隊;如果集束的是燃燒彈,那麼將形成一個非常巨大的火場。

    但是這種武器因為一種不確定性被國際確定為違反人道的一種武器,主要是因為這種武器很容易傷害平民。一枚集束炸彈中有很多子彈,而每個子彈都單獨有自己的引信,由於數量增加,形成的未爆彈的數量也就增加了。再加上戰爭中這種武器作戰能力極強,大規模使用讓戰場上的未爆彈數量大大增加,戰爭的平民傷亡也就大大提高。所以,在經過了大量的努力後,各國達成了《禁止集束炸彈武器公約》。

    公約雖然被達成,但是還是需要各大國家執行,這個公約才能真正的有價值。目前為止,這個公約並沒有被中美俄,還有以色列和北韓、印度和巴基斯坦還有巴西透過。其實這些國家確實擁有對集束炸彈的絕對需求,五大國中的中美俄隨時都要面臨高強度區域性戰爭,以色列和北韓則隨時要面臨全面戰爭,印度和巴基斯坦相互跟隨,這種剛需讓這個公約的透過根本沒有可能。沒有大國的參與,這個公約其實基本沒有任何意義。

    國際公約都是大國之間對抗的結果。如果沒有達成一致,那麼,即便公約被強制透過,也基本沒有約束力,《禁止集束炸彈武器公約》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至於武器產生的平民傷亡,最好的辦法是將武器扔到敵人的頭上,讓敵人去頭痛這個問題。

  • 4 # 五個稜角的雪花

    集束炸彈也叫子母彈,簡單的解釋就是一個大的外殼裡麵包裹著幾十,甚至幾百枚小型炸彈,也叫子炸彈。集束炸彈一般藉助飛機等平臺進行投擲,在空中分解後,子炸彈散佈到廣泛的地面目標造成區域性毀傷。一般用來對付敵方裝甲叢集,機場跑道等大面積目標。

    德國於二戰中,蘇聯-阿富汗戰爭中,美國於越戰當中都曾大量使用過集束炸彈。第一枚集束炸彈首先由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當時經常被稱作“蝴蝶炸彈”。它們用來打擊民用與軍用目標。集束炸彈的型號很多,許多國家的航空兵都有裝備,如美國的“石眼2”、法國的“貝盧加”、英國的BL(755型)、德國的“MW1多用途武器”等。美、英、法等國在海灣戰爭和科索沃戰爭中都曾使用集束炸彈,攻擊大面積目標。

    幾百枚子炸彈在攻擊目標時,由於各種原因會出現一些未爆的炸彈,這些啞彈在戰後會繼續危害人的安全。集束炸彈威力巨大,若投放到平民聚居區,會造成大量人員死傷。正是由於集束炸彈危害巨大,國際上一些國家發起了簽署《銷燬集束彈藥》的條約。但諷刺的是,簽署條約的國家大多都是沒有能力生產集束炸彈的,而主要的生產國,美國、俄羅斯、中國、印度、巴西等都沒有簽署。網上甚至都有這樣的說法,中國說:美國籤,我就籤;美國說:俄羅斯籤,我就籤;俄羅斯說:中國籤,我就籤。相互扯皮,可見集束炸彈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常規武器,各大國都不想放棄。

    至於說投擲集束炸彈是犯法的行為,這是沒什麼意義的。國際法不同於每個國家內部的法律,國家內部的法律有國家機關保證有效執行,而國際法卻沒有上帝來約束每個國家都要遵守。雖然聯合國宣揚人道主義,國家間相互尊重,但國際關係本質上仍然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生死存亡面前,只有勝利才有意義。

  • 5 # 優己

    實戰中是不可能出現導彈雨這種事的,導彈本身就是精確打擊的代名詞,現代制導導彈可以精確到0.9米以內,只要沒有被擊落基本上都可以命中目標,不需要透過數量來提升命中率。那種看似一下子打來很多彈頭的一般是集束炸彈或者多管火箭炮,這些都是無制導的,只能透過數量來取勝了。

    導彈是由二戰後期德國首先提出來的作戰概念,在導彈出現以前,轟炸機的命中率非常低,只有2%的命中率。這使得要轟炸一個目標必須出動大量的轟炸機以及為這些轟炸機提供掩護的戰鬥機。這些戰機都是需要燒油的,而德國偏偏缺油,德國二戰戰敗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戰機缺油引起。所以呢,導彈看似一枚造價都挺昂貴,但畢竟是肯花錢就可以解決問題的,而投擲非制導炸彈看似便宜消耗的卻是各種戰略物資。

    現在會被誤以為導彈雨的實際上是集束炸彈。這種集束炸彈可以由戰機直接投擲,也可以以導彈形式發射,後者在作戰的時候由導彈發動機將導彈彈頭運送到目的地上空,然後導彈彈頭解體成幾百枚小型炸彈,以彈雨的方式投擲下去。這種武器被列為國際禁用武器,因為其目的在於大規模殺人(炸彈小,肯定炸不了建築物,而是炸地面的人)。像美國的戰斧導彈就是使用這種作戰方式,戰斧採用454公斤重的戰鬥部,這個戰鬥部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225公斤的主戰鬥部,負責炸大目標;另外一部分是由400枚重0.45千克的小型炸彈組成,負責群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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