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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橋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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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童知樂簡簡
既然未婚有勇氣生下孩子,希望珍惜。不要讓孩子無依無靠。
曾經有個同事,很堅強的一個女子,男的在外面找了小三,還花了她所有的錢,她還借了一些錢給那個男的。後來她離婚了,那個男的也沒有錢給她。她不想讓孩子受委屈就自己帶著孩子。幾年後遇到曾經一個同學,結婚了。孩子長的很好,快樂長大。沒有被父母離婚傷害。
女人首先要有工作,才能養孩子。可能生活中並不是每個女人都有這個能力。
但是應該很多人有這個能力,不願意。那種一般是隻愛自己不愛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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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981615279592
劉律師,我和我的男朋友準備結婚,我們都是二次婚姻,雙方也都有孩子,我們雙方都有公司、房產、存款。我為了減少以後麻煩,我想做個婚前協議,協議有法律效力嗎?需要走公正對嗎?您幫我指導一下,感謝您!
如題,中國法律規定,婚生與非婚生的子女,其合法權益都同樣受法律所保護,沒有差異!
男女未婚生子,不管今後雙方是否選擇結婚,其雙方都應負有對子女的撫養義務,這也同樣是法律所規定的,如雙方選擇結婚在一起生活,即一起共同撫養子女,這自然無話可說,但如雙方選擇分手,那其子女的去向,就可由雙方協商來定,如協商未果,可選擇訴訟解決,如經法庭主持調解,仍未能達成一致,則由法庭判決而定,其遵循的原則就是,對子女的生長髮育,及所受教育有利的原則,
只要是男女選擇分手,其子女必然為最大的受傷害者,選擇未婚生育,既是對男女雙方的不負責,更是對所生子女的不負責,只望相戀的人們謹慎決擇,負起責任,以免遺害雙方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