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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營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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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忘經典
老賴總說不是不還,沒錢怎麼還,是不是借過錢沒錢就可以理直氣壯,理所淡然,心安理得,沒有錢還為什麼要借?老賴會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誰也無後眼,這是你自己的事同別人有一毛錢關係,就說做生意,你生意失敗了,你本金虧光了,你就讓別人寬容你,原諒你,不要逼你,為你的失敗買單,成功了,你獨享成功的喜悅,勝利的果實,天下有這種荒謬的邏輯,有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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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094407773671
因為沒人一絲一毫誠信意識!無法無天!目無王法!!他知道把他怎麼樣不了!!!而且還是致富的一條捷徑!!!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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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祥如意
中國傳統文化中人們根深蒂固的印象就是:久債還錢,天經地義。而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卻出現了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老賴。債權人萬不得已只有求助於司法機關,運用公權力的力量來討回原本屬於個人的權益。
產生老賴的原因比較複雜,諸如借貸、投資、入股、預付款等等,債務方出現經營不善,發生資金鍊斷裂等原因,使得債權人成了最大的受害人。
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這種老賴現象並不稀奇。尤其是在目前的社會大環境下,人們的法制觀念、道德修養以及做人的誠信準則尚未達到應有的水準,出現借貸雙方經濟糾紛也是常有的事。少數極端案例確實有人明目張膽即使個人手中有錢也不償還Te人的借款,甚至充當跑路黨,讓出借人欲哭無淚,求地無門。
老賴是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產生的毒瘤。對社會、對經濟發展,對債權人百害而無一利。剷除老賴容易,治理老賴產生的土壤難。原因是市場經濟的發展核心就是競爭,也就是優勝劣汰,出現投資、經營困難的人或機構也是很正常的經濟現象,債務人無力償還耍賴也是無可奈何。要錢沒一分,要命有一條。奈何奈何?
普通人為了蠅頭小利,經不住某些人那三寸不爛之舌的鼓譟及利益誘惑,將個人辛辛苦苦幾十年從牙縫裡省出來救命錢拱手送給這種沒有多少文化,全憑華人愛面子、貪佔小便宜的心理上當受騙。
本博所居住的小區,曾經出現過這種由民間集資所導致的惡性案件。經辦人被抓了,蹲了近兩年的牢,公安考慮其Te的上家遠在京城,此人也只是一個下面的經辦人,就是讓Te傾家蕩產也還不了眾多受害人的錢款,只有將其放了出去。此人被家人接到以後感到難以見人,一走了之,成了眾多跑路黨中的一員。
老賴有明目張膽的,也有沒有經過大事的小民百姓。產生老賴的原因比較複雜,老賴這種人既可恨又可憐,雖然也曾有過昂首挺胸,鶴立雞群的短暫輝煌,連Te個人也未曾想到還有不如喪家之犬的那一天。
社會就是萬花筒,缺少老賴是不是社會生活中就缺少點什麼?人人都不願意和老賴來交往,怎能知?老賴並不是從孃胎裡一出生就帶有標籤,原本Te們也是普通的人。只是後天為了發財,所以就六親不認,不擇手段,成了人見人恨的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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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50457957212
老賴明目張膽不還錢一是國家政策和法律在某些程度有意保護老賴,比如3月1日實施的債權人惡意討債要追究刑事責任,該法律混淆事非,顛倒黑白,那些屬於非法債,那些屬於正常債,該法律千篇一律,解釋不清,這樣一來,老賴更有理由不還債了。二是國家有些部門不關心民生,對誠信教育不真抓實幹,喊的多,抓的少,政策沒有連貫性,全國老賴這麼多,應該視為性質,有些老賴從借款之日起根本就沒有打算還錢,對這種人他從客觀主體上就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產為目的進行詐騙,那就應由公安經偵機關查一查老賴將這筆借款是不是用在了當時借款的用途上。若不是肯定就是以詐騙罪追刑。三是就目前全國出現這麼多的老賴,國家不應盲目地出臺個人破產法,應向掃黑除惡一樣,對真正的老賴和以借款詐騙的出臺法律嚴力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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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安是福崔cw18640306445
如何老懶明目張膽不還錢,那就必須嚴懲,要是真沒錢就給人家一個機會,賺錢了也就還你了,什麼都限制,叫他怎麼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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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4859662170894
老賴是有本事的。能把你的錢拿來揮霍誰又能把老賴耐何?沒人管了?可還有保護它們的老爺。天理何在啊!正義厲劍在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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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和德和能
首先要分清是法律定義的老賴還是你個人定義的,每個人也都想過幸福太平自由的生活,每個人的背後可能都有身不由己!如果的確是你法律定義的老賴(失信人名單)有錢不還,那就可能負債額太大,如果以現今的還款能力還遙不可及,你看到的也許就是表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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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15921503799
明目強張膽不還錢多的是因為頭務上的噴子們常為他們出主義想辦法不要還錢,法律又規定不能上門討債,這麼好的事誰也願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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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債權人聯盟
提問者的明目張膽這四個字用的非常到位。
這個問題說到底就是沒有觸及到老賴的軟肋,和現在的懲戒制度沒有對老賴起到震懾的作用。
無論是走司法程式,還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要款,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拿不回來錢。現在這個問題,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債權人的苦!
立案難:
①、在請律師的問題上就難住了很多債權人,請律師需要兩個費用,基礎費用+提成費用。基礎費用是我們在請律師幫我們辦理這案子的時候就需要把錢給他,提成費用是我們把錢順利的追回之後按百分之多少的比例給律師進行提成。很多債權人面臨著問題是,錢沒有追回來,但律師的基礎費用卻搭理了。
②、在沒有找律師的情況下,債權人自己到法院進行立案,立案的時候需要債務人的居住證明。法院會給債權人開介紹函,讓債權人拿介紹函到社群、物業、派出所開債務人的居住證明。但即使你拿著法院的介紹函,他們也不會給你開,理由是居住證明必須由本人親自來開。
取證難:
①、如果,債權人做訴前財產保全,需要債權人向法院提供債務人的具體銀行和卡號,或其他的一些財產。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是沒有權利查詢到這些資訊。
②、如果,債務人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即使法院知道對方存在這種行為,法院也會讓債權人自己去尋找對方財產轉移的線索,債權人有什麼權利去查詢他人的財產線索?
債權人的難!
⒈如果,債權人在債務人的家門口噴字貼海報等方式要債,債務人可以選擇報警,這屬於暴力催收。
⒉如果,債權人跟蹤債務人或者到債務人的家裡進行要債不走,債務人有權利報警,這屬於軟暴力催收。
⒊如果,債務人透過一些不正當的方式討收欠款,例如:跳樓、自殺、跳河這屬於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安全,惡意討債。
債務人的後果
當法院判決生效之後,債務人仍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法院會將債務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我之前有發過文章,專門寫過失信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後果,可以說對他們的影響是微乎其微。債務人躲避失蹤,債權人向法院反映這樣的情況,法院也不會管。只要案子終結本次執行之後,這個案子在法院就屬於結案了,任務等於完成了,其他的事情法院一概不管。所以才向提問者一樣,為什麼債務人可以明目張膽的不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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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7057440796207
因為他們己在當今社會上早已甩出了“惡意討債”“暴力催收”的黑鍋、用此等大帽扣壓債權人不敢討債討薪,以借力打力的詭異手段賴帳不還為自墊穩老賴腳根!這就是老賴明目張膽不還錢的膽、也是他們的最看好的希望!然而不要忘了,公序良俗不容破壞,借錢必還天理人道,誰顛倒天理,十字路口必有他一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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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自有天治,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不是不到,時候未到。那種借了錢就沒想還的,一是可以起訴他們,二是自己親自去要賬,天天跟著,不要找別人,自己跟著。不要有任何過激行為,不行就撥,凡事必須在合法途徑內,一定要理智要賬。還有一部分是想還賬,但是呢目前確實拿不出來有一定的困難這種可以理解,不能逼得太緊了。那種天生老賴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嚴厲打擊,那種想著還,暫時沒能力的就緩緩,給人家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不要做老賴,現在誠信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