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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陽太史令

    軍功爵制,是“商鞅變法”最核心的舉措,意即“以軍功來授予爵位”的制度,共有二十級,立功越多越大,則爵位越高、待遇地位也越高,堪稱中國最早的“軍銜制”。

    各級名稱及待遇如下表:

    秦之所以由弱變強,最終橫掃六國,一統天下,軍功爵制功不可沒,它具有以下特點:

    1.門檻低。戰國前期,早有以軍功論賞的制度,但是士兵的軍功是記在貴族頭上的,普通士兵無論功勞有多大,都不會獲得封賞,秦的軍功爵制打破了這個“不平等條約”,普通士兵只要在戰場上奮勇殺敵,就能獲得相應的封賞,這就極大地激發了普通士兵的戰爭熱情,不但不厭畏戰,反而人人都怕沒有仗打。2.可量化。衡量軍功的唯一標準就是敵人的“人頭”的數量多少。《商君書》中規定:“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意思是說,士兵如果殺死敵方的“甲士”一名,就可以賞給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殺敵越多,賞賜越厚。這種衡量標準,簡單易行,完全沒有現代單位考核的種種繁瑣不堪,又緊緊抓住了問題的核心和關鍵,完全可以做現代考核的標準化模版。3.可升級。軍功爵制從公士到徹侯共有二十級,隨著戰功越來越高,士兵可逐級提升爵位等級。怎麼樣,有沒有種現代遊戲中打怪升級的感覺。4.可轉化。爵位不僅僅能帶來地位和待遇的上升,還具有像現代企業的VIP客戶一樣的功能,擁有9大會員特權:獲得田宅;可以免除徭役;擁有食邑;用軍功爵位來抵罪;可以贖回奴隸;犯罪後可以給予一定的優待;能驅使無軍功和爵位的人;有做官的資格;有非常高的伙食優待。5.可繼承。軍功爵可以傳給子嗣。萬一士兵不幸戰死,他的功勞可以記在兒子頭上。這可是很豐厚的一筆撫卹金啊!

    軍功爵的推行,破除了陳腐的“世卿世祿制”,激發了秦軍士兵的作戰積極性,極大地提高了戰鬥力。在這種制度下,催生了一大批名將,如白起、王齙、王翦、王賁等,都是通過累積軍功而成為秦軍的支柱性力量。

  • 2 # 想飛的魚6668

    商鞅規定只要斬獲敵人“甲士”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

    公士:秦二十等爵位制度最低一級。有此爵之民,仍須服役,身份僅略優於無爵之人。享有歲俸約五十石,可得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

    上造:秦二十等爵的第二級,此爵僅高於公士,仍須服役。上造享有歲俸約一百石,可得兩處宅地,配三頭牛,蓄養奴隸兩人。

    不更:秦二十等爵的第四級。不更即可免充更卒(輪流服役的兵卒),其他役,依舊要服。不更享有歲俸約兩百石。

    大夫:秦二十等爵的第五級。邁入此級便是大夫階級。大夫享有歲俸約兩百五十石。

    官大夫:秦二十等爵的第六級。官大夫享有歲俸約三百石,可得七處宅地,七頃田地。

    公大夫:秦二十等爵的第七級。公大夫以上者,見縣令、丞揖而不拜。公大夫享有歲俸約三百五十石。

    公乘:秦二十等爵的第八級。公乘可以乘坐公家之車,享有歲俸約四百石。

    五大夫:秦二十等爵的第九級。五大夫可以擁有賜邑三百家,可以養士,享有歲俸約四百五十石。

    左庶長:秦二十等爵的第十級。左庶長享有歲俸約五百石。

    右庶長: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級。右庶長享有歲俸約五百五十石。

    左更: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級。左更享有歲俸約六百石。

    中更: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級。中更享有歲俸約六百五十石。

    右更:秦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級。右更享有歲俸約七百石。

    少良造: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級。少良造享有歲俸約七百五十石。

    大良造:秦二十等爵的第十六級。大良造享有歲俸約八百石。

    駟車庶長: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級。駟車庶長享有歲俸約八百五十石。

    關內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九級。關內侯有其號,但無封國,享有歲俸約九百五十石。

    徹侯(通侯):秦二十等爵的最高階。徹侯得徵收封地租稅,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得預聞。徹侯享有歲俸約一千石。正是這套相對平等的制度使秦始皇一掃六合,統一天下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皇帝!

    (網答案,網圖)

  • 3 # 常棣tandy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秦的爵位,商鞅變法時曾分為二十級。

    一、秦爵位的等級

    第一級公士,第二級上造,第三級簪裡,第四級不更,是相當於士的;

    第五級大夫,第六級官大夫,第七級公大夫,第八級公乘,第九級五大夫,是相當於大夫的;

    第十級左庶長,第十一級右庶長,第十二級左更,第十三級中更,第十四級右更,第十五級少上造,第十六級大上造,第十七級駟車庶長,第十八級大庶長,是屬於庶長一等,相當於卿的;

    第十九級關內侯,第二十級徹侯,是相當於諸侯的。(《後漢書·百官志》)

    徹侯也稱列侯,列侯之下還有倫侯。秦始皇二十八年《琅邪臺刻石》文末附有隨從大臣的官爵姓名,按爵位高低排列名次,先列侯,次倫侯,再次卿,最後是五大夫,也分諸候、卿和大夫三等。

    二、秦每級爵位享受的待遇

    同時秦的官職和爵位是不分的,大概第十六級大上造(或稱為大良造)以下,既是爵位名稱,又是官名。秦國還有所謂客卿的,大抵別中國人士入秦,得到卿的爵位的,就通稱為客卿。例如司馬錯在秦昭王十六年為左更,《史記·秦本紀》稱為“左更錯”,《白起列傳》就稱為“客卿錯”。

    列侯和倫侯有“食其租稅”的食邑,《琅邪臺刻石》記隨從大臣有列侯武城侯王翦、列侯通武侯王賁、倫侯建成侯趙亥、倫侯昌武侯成和倫侯武信侯馮毋擇,武城、通武等當為食邑名。

    關內侯,居於秦的本土“關內”,雖無食邑,但有指定地點一定戶數的租稅收入。據《商君書·境內篇》記載,爵位第八級公乘以下,只有賞賜的田畝,沒有“稅邑”。到第九級五大夫就有“稅邑三百家”;各級庶長、三更(左更、中更、右更)和大良造,都“有賜邑三百家,有賜稅三百家”。有了六百家的“賜邑和“賜稅”的,就可以養“客”,“客卿”做到相國,就可升為正卿。秦國所封爵位也有以戶數作為等級的。例如姚賈由於破壞四國合縱有功,秦王“封千戶,以為上卿”(《戰國策·秦策五》)。

    秦爵原是軍隊中官、兵的等級身分,軍隊中地位最低的兵叫“小夫”,那是沒有爵位的。秦國規定行政官吏都要打仗,爵位屬於第四級以下的人,編入軍隊後都是兵,叫做“卒”。一級公士,就是“步卒之有爵”者(劉劭《爵制》);二級上造,是可以“乘兵車”的(《漢舊儀》);三級簪裹,是可以“御駟馬”的,“轡裹”是“以組帶馬”的意思(《漢書·百官公卿表》顏注);四級不更,“主一車四馬”(《漢舊儀》),“不豫更卒之事”(《漢書》顏注),平時可以免除更役,編入軍隊後也還屬於“卒”的性質。

    五級大夫以上,才是官長、將帥。第八級公乘,是“得乘公家之車”的(《漢書》顏注)第十級以上多數稱“庶長”,庶長“言為眾列之長”《漢書》顏注);第十二級到第十四級稱“更”,“更言主領更卒,部其役使也”(《漢書》顏注)。

    不論官、兵,立了軍功爵位就逐級遞升。按爵位的高低,享受種種特權。凡是斬得敵國甲士一顆首級的,國家就賞賜爵位一級,還賞給他田一頃(一百畝)、住宅九畝,和替他服役的“庶子”一人;要做官的,“為五十石之官”(《韓非子·定法篇》)。

    《荀子·議兵篇》說秦國“功賞相長也,五甲首而隸五家”。就是說斬得五個甲士首級的可以給與“五家”作為隸屬的人。做到大夫就可轉任縣尉,得到六個奴隸的賞賜(《商君書·境內篇》;《呂氏春秋·上農篇》說:“名不上聞,不得私籍於農。”就是說沒有高階爵位,就不準使用僱傭勞動。訴訟時,爵位高的才能審判爵位低的。爵位高的如果有罪被罷免,不能給其他有爵位的人充當奴僕。

    按照《秦律》規定,在一定範圍內,爵位可以用來贖免自身或家人的奴隸身分;犯罪時還可以按爵位高低在一定範圍內減輕刑罰,如果死去,爵位每高一級,他的墳墓上就多種一棵樹。

    總之,從第一級到第二十級,各級都有相應的政治、經濟特權,如做官,取得土地、田宅、奴隸,享用食邑上的租稅,贖身、減輕刑罰,以至死後植樹封墓等等,並且用法律形式規定下來。

    三、賜爵的幾種情況

    秦二十等爵主要是用來獎勵軍功的,有時出於維護和鞏固統治的需要,賞賜爵位也成為國家的一種權宜措施。秦國政府為使農民大規模地遷移,曾採取“賜爵”辦法,例如秦昭王二十一年魏國獻出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史記·秦本紀》)。

    秦國政府為了擴大兵源,也曾採取“賜爵”辦法。例如秦趙之間在長平之戰,秦昭王“聞趙食道絕,王自之河內,賜民爵各一級,發年十五以上悉詣長平,遮絕趙救及糧食”(《史記·白起列傳》)秦始皇在取得統一戰爭勝利後,即秦始皇二十七年,為了慶祝勝利,“賜爵一級”(《史記。秦始皇本紀》)。

    秦國政府優待少數部族也採用賞爵辦法。例如秦惠王兼併巴國後,“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後漢書·南蠻傳》)。秦國也還用賣爵的辦法來獎農耕增加財政收入。《商君書》說:“粟爵粟任則國富。”(《去強篇》)又說:“民有餘糧,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則農不怠。”《靳令篇》)。

    秦王政四年因蝗災而發生瘟疫,令“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史記·秦始皇本紀》)。這種二十等爵制,為後來秦、漢王朝長期沿用,並有所發展。

    (正文完)

  • 4 # 使用者Fooying佛印

    人頭不夠。二十滿級。。戰不能停秦法苛刻,選法家上重典。但軍功引導上升通道。造就了老秦人成了守規矩的荊柯們。仗不能止。。秦二世而亡。

  • 5 # 無心報國

    此善文也。大家回答的都很詳細,有的還列了明細表,甚至還有註釋,我就不厚顏複製大家的完善表格了。

    我只說一點,秦變法的核心是無軍功不封爵,封爵標準面前人人平等。一個向上的社會,是一個階級不固化的社會,下層優秀的人通過努力為國家做貢獻獲得地位提升,上層不夠優秀的,好吃亂做的通過競爭淘汰下沉,實現優勝劣汰,保證國家上層的絕大部分都是好的,都是精英,這樣的國家會越來越強大,制度公平保證大家向上的機會,大家都有正確的努力方向,也會通過他人的失敗警醒自身的不足,每個人都通過自身努力獲取美好明天,這是良性迴圈。而反面就是,階級固化,尸位素餐,不勞而獲,坐享其成,民怨沸騰。

    優勝劣汰,賞善罰惡,是天道,逆天而行的,通常都不會有好結果。

  • 6 # 史海擺渡人

    魏晉南朝承襲二十等爵制,皇帝經常對百姓進行賜爵。264年,魏元帝設定五等爵(公侯伯子男),位於王爵之下,二十等爵之上。北魏以後,賜爵制度漸衰,唐朝時已稱之為“古爵”,北宋以後徹底消失。

  • 7 # 豫億探索發現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度“從低到高”:

    1 公士

    2 上造

    3 簪嫋

    4 不更

    5 大夫

    6 官大夫

    7 公大夫

    8 公乘

    9 五大夫

    10 左庶長

    11 右庶長

    12 左更

    13中更

    14 右更

    15 少上造(一稱少良造)

    16 大上造(一稱大良造)

    17 駟車庶長

    18 大庶長

    19 關內侯

    20 徹侯(通侯)

    待遇的話我就不是很瞭解,你們可以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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