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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存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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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塵中人11
林沖也好,王倫也罷,既然上山落草,也就是入了土匪群。在土匪群裡談法律純粹是扯淡。法律意義上的正義與否在這裡完全不適用。至於道德層面,林沖刺殺收留自己的恩人,只能說他是個忘恩負義的小人,有何正義可言!他當時被逼無奈殺了陸謙等三人,逃離牢城營草料場後無處安身,經柴進介紹投奔梁山。梁山集團CEO王倫因害怕引來高俅率朝廷大軍的追剿,沒有痛快地收留林沖,從而讓林沖產生了怨憤。儘管最終王倫還是收容了林沖,讓他在梁山坐了第四把交椅,但心胸狹窄的林沖一直怨恨難消,伺機報復。無奈孤掌難鳴,未能如願。直到晁蓋一夥到來,林沖主動與他們結盟,在他們的協助下殺死了王倫。這種忘恩負義的行徑在什麼樣的道德標準中才是正義的?即使按照土匪們通行的江湖標準,弒主也是遭到唾棄的呀!
總之,林沖火併王倫,毫無正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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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moso7
在《水滸傳》中,林沖是一個被迫害受壓抑最為嚴重的人物,也是一個最值得同情的悲劇人物。林沖被逼上梁山,走上了不歸路,就是為了找一個避難所。梁山首任寨主王倫目光短淺,本領有限,是個嫉賢妒能的小人。林沖上山之初,王倫也是百般刁難,甚至想出投名狀的勾當。王倫與林沖進駐梁山有本質區別。王倫一介書生,考取功名之路不順,於是與宋萬、朱貴、杜遷等人落草梁山,只求自保,幹一些打家劫舍的勾當,無意與政府為敵。林沖是受到高俅等人迫害,生命受到威脅才奮起反抗殺了陸謙等人,被逼上了梁山。這時候林沖不再是逆來順受的林沖,他心裡只有復仇。王倫等人最求自保,林沖明白要復仇,不能指望王倫。晁蓋等人七星聚義,劫取生辰綱被被通緝無路可走,上了梁山。林沖看中了晁蓋的義薄雲天,對兄弟仗義疏財,可以為朋友兩肋插刀,相信晁蓋等人與自己是一路人,復仇只能依靠晁蓋。在晁蓋和吳用等人商議之時,林沖闖了進來,為了就是表明立場,和他們站在一起。林沖想要獲得晁蓋等人的信任,唯一的辦法就是火併王倫。這次挺身而出火併了王倫,是因為林沖和晁蓋團伙目標一致。既給自己出了一口了氣,又改變了自己的地位,成了晁蓋一夥的核心兄弟。所以林沖火併王倫並不是為了義氣,而是為了安身立命,復仇。可惜的是林沖火併王倫之後,晁蓋取代王倫坐上梁山第一把交椅之後,晁蓋等人也並沒有為林沖復仇的想法。後來宋江取代了晁蓋,林沖也是堅定的擁護者,宋江主張招安。林沖離他的復仇願望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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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步武堂
土匪強盜之間的事,哪朝哪代都不是用法律來解釋,也不是用道德來規範的的。如果都拿道德法律說事,哪來的江湖啊!
江湖,只講江湖道義和江湖規矩,江湖規矩不是法律,而江湖道義也不同於社會道德。
所以,林沖火拼王倫,談不上合法不合法,只能說是不是講江湖規矩和江湖道義。
在這個前提下,倒是可以分析一下林沖火拼王倫究竟是夠不夠“江湖道義”,守沒守江湖規矩。
我們分別看一下當事人王倫和林沖是不是都遵守了江湖道義和江湖規矩。
先看看王倫。
王倫是一個不第的秀才,估計是屢次不中對透過科舉“博取功名”喪失了信心,也對主流社會喪失了興趣,按照他的話就是“為一口鳥氣,和杜遷上梁山落草”,當了賊寇,併成為水泊梁山的山寨之主,但王倫當寨主的時候,水泊梁山的勢力並不大,人也不太多,首領也就四個:王倫,杜遷,宋萬,朱貴。
王倫是水泊梁山的開創者之一,名正言順的山寨之主,並且是得到其餘三位頭領的認可的。這一點毫無問題。王倫的山寨之主得之有道。是符合江湖道義和江湖規則的。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背景,就是王倫等四人都是曾經,甚至是經常得到滄州的小旋風柴進的資助和幫助的,王倫上梁山落草之前,曾經投奔過柴進,也得到了柴進不少的資助。就是王倫上了梁山之後,幾個頭領都和柴進一直保持著來往,不然的話,柴進也不會介紹林沖到水泊梁山落草。
所以,水泊梁山從寨主王倫以下的各位頭領都是要給柴進一些面子的的。這既是江湖規矩也是江湖道義。
在這一點上,王倫有過不想給柴進面子的強烈的念頭,這個念頭就是在林沖拿著柴進的介紹信,也就是柴進的面子投奔水泊梁山的時候。
王倫試圖破壞江湖規矩和江湖道義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個是主要原因,一個是次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林沖這個“八十萬禁軍教頭”的名氣和本領讓王倫這個幾乎是手無縛雞之力的落第秀才感到了巨大的威脅,這個威脅在王倫看來是要命的。在這一點上,王倫猜對了。林沖真的是要了他的命,只不過林沖也只是在有了撐腰的勢力之後,才敢要了王倫的命的。
次要原因是王倫對柴進的“多事兒”不滿意,本來水泊梁山挺安靜的,幾個本事都不太大的哥們,小打小鬧的劫劫財,霸佔個湖面,吃香的喝辣的挺滋潤,林沖一來,這個平衡很有可能被打破。
但是,王倫最終還是選擇了給柴進面子,也按照江湖規矩接納了林沖,所以,王倫的所作所為其實從根本上講,並沒有破壞江湖規矩,也沒有不講江湖道義。
至於用“納投名狀”來為難林沖,細說起來也不算是太過分,僅僅是為難了林沖,但是他並沒有“刁難”林沖。因為落草為寇納個投名狀,也算是江湖規矩。
但是,王倫是十分看不上林沖的,這個看不上並不是鄙視,而是“厭惡”。所以,王倫在勉強接納了林沖之後,安排他坐了第四把交椅,這就是王倫自己小肚雞腸了。
說到底,王倫只是得罪了林沖而已。這種得罪在王倫看來不算什麼,但是在林沖看來,這就是“奇恥大辱”。
但是,林沖能忍,所以在晁蓋一夥投奔水泊梁山之前,王倫和林沖之間倒也是“相安無事”,不管心裡的疙瘩都多大,表面上應該是和和氣氣。
再說說林沖。
林沖上梁山,當然是最典型的“逼上梁山”。林沖是個老實人,也是一個膽小怕事的人,這和他的高超武藝不太相稱,這個狀況主要是林沖不願意因為得罪類似於高俅這樣的頂頭上司造成的,林沖最怕的就是失去在主流社會的安定而富足的生活。
其實,無論本事高低,絕大多數人都是一樣的想法,不到徹底絕望不會放棄生活的希望。但林沖是真的被一步一步的逼到了絕境,最終是“忍無可忍便無需再忍”。殺了陸虞候等人,徹底的斷絕了在主流社會的生存希望。
林沖上梁山,是經過了柴進的介紹的,而柴進的介紹,是有效的,因為柴進是有這個資格作保的。水泊梁山必須給他這個面子,這也是江湖規矩和江湖道義。
林沖在入夥的問題上被王倫先是拒絕,然後刁難,最後“侮辱”。這些總得來講都應該是王倫的個人品性問題,而這種不公,對林沖造成的心理傷害,是王倫沒有想到的。
儘管如此,林沖在晁蓋一夥上梁山之後,就火拼王倫,還是真的既破壞了江湖規矩,也沒能遵守江湖道義,只不過王倫這個人的品性和水平讓林沖的破壞規矩和不講道義變得有那麼一些可以理解的成分,畢竟,在晁蓋和王倫之間,晁蓋還是更有條件做山寨之主。
但是,王倫就真的該死嗎?
林沖在火拼王倫的這件事上,也有兩點很不地道。
第一,投機行為,在看到了晁蓋一夥的強大勢力和實力之後,林沖是主動“投懷送抱”。這就有“賣主求榮”的重大嫌疑,無論王倫有多大能耐,他還是山寨之主,並且是按規矩坐的第一把交椅。林沖在晁蓋一夥上山之前,至少是認可這個寨主的。
第二,林沖選擇了火拼這個極端行為,其實是很不厚道的,王倫並不是一個很厲害的,足以對晁蓋一夥甚至林沖自己造成現實威脅的厲害人物,甚至是王倫、杜遷、宋萬加在一起也不一定就是林沖一個人的對手的情況下,殺掉王倫,只能說明林沖是一個非常“記仇”並且“睚眥必報”的心理陰暗的人。
當然,林沖的陰暗,也是被逼出來的,但真正逼他的是高俅,把仇恨發洩在王倫身上,就顯得不夠江湖道義了。
畢竟,王倫在林沖最落魄的時候收留了他。他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實力,幫助晁蓋上位,同時也有實力,禮送王倫下山。
所以,林沖火拼王倫,一方面是王倫的小肚雞腸的妒忌,而最主要的就是林沖因為對王倫的仇恨而壞了江湖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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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峰峰文學
我認為,林沖火併王倫絕對不是正義和合法的。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從法律層面上講,殺人就是犯法。雖然梁山不受朝廷政府法制的管轄,但盜亦有道,梁山也有自己的規矩,無故殺人肯定是有違“基本法”。
第二,從道德層面上講,林沖火併王倫就是喪失了基本良知。你看著我不順眼,就拿刀捅我,那與禽獸何異?更何況王倫可夠對得起你林沖了,如果不是王倫在你林沖殺人放火無路可走的時候收留了你,你林沖還不知道什麼下場呢?雖然上梁山考驗了一下你,有“刁難”的嫌疑,但畢竟還是讓你留在了梁山,還坐上了頭領交椅,而不是讓你當一個小嘍囉。你林沖應該心懷感恩之心,而不是當“白眼狼”,不僅不感恩,而且還幫外人殺我的心奪我的地盤。完全沒有一點道德底線。估計王倫在最後一刻“腸子都要悔青”,早知如此悔不當初,應該早點除掉林沖,至少不留他在山寨。
所以,林沖就是一個忘恩負義,以下犯上的小人,何來正義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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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梁山一夥強人可以定性為土匪強盜,林沖既然上山入了夥這土匪之名就做實了。
至於林沖火併了王倫屬於土匪內部窩裡鬥,王倫是被林沖殺了,犯不犯法我不知道,不過土匪內訌傷入事件好像國家沒有法律規定吧,應該不算犯法。
從道德層面講呢首先還是王倫自取其禍,首先王倫這個人心胸狹窄、嫉賢妒能、眼光短淺,有當寨主的運氣,沒有當寨主的本事,更無當寨主之德,純粹的無德無能之本還要深居高位,生怕哪個會搶去他的寨主位似的,當初林沖走投無路來投梁山,無非就是圖有個安身之處,卻千方百計刁難林沖、左為難右為難,找一大堆理由加以拒絕。後來又想利用楊志來制衡林沖,搞點什麼平衡術,這些都是無德無能之輩慣用的伎倆。
後來晁蓋七人也是不得投奔梁山,王倫又犯老毛病,又是故技重演,再吳用一夥的挑唆下,實在是忍無可忍把王倫給做了,推舉以義氣當先的晁天王做了山寨之主。
雖然盜也有道,只是江湖義氣。最不仗義、最不地道的當數王倫,按傳統觀念,林沖多少也有犯上作亂之嫌,像林沖這樣有涵養、很能讓人的人都忍不下去了,這樣犯上作亂也不算壞事,也得人心,就算是梁山內部的正義之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