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金監管實施方案
近年來,我辦事處在加強涉農資金管理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為了進一步提高了財政涉農資金使用管理的規範性和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建立科學的專案立項程式。根據上級的要求,嚴格立項程式、立項條件。由農業業務部門嚴格把關上報的專案單位和專案建設的內容,經財政和相關單位的有關人員實地勘察後,對專案建設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才具文聯合上報,要求立項和給予資金補助。
二、健全審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對上級下達的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嚴格按照上級資金預算檔案要求、透過規範的審批程式後撥付。較大的支農資金專案,區財政會同農業部門實地察看後按工程進度撥付資金。還切實加大財政直接支付的範圍,對建設安裝工程、大宗物資、材料和裝置等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支出,嚴格按規定實行政府採購;直接補貼農民的資金,基本實現“一本通”支付,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兌現給農民。
三、健全各級報賬制管理。對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造福工程等支農專案,實行區級財政報賬制管理,嚴格按規定履行報賬職責並實行專賬核算。同時嚴格稽核各種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報賬或撥付資金。並按規定完整儲存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資料,確保相關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完整。
四、實行資金動態監管。建立大額資金支付動態跟蹤制度,協同農業部門加強對大額支農專項資金使用跟蹤、監控,並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及時對重點資金使用情況和專案建設情況開展檢查,先後組織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特大防汛抗旱、財政扶貧等專項資金開展檢查,並督促整改落實。牽頭成立由紀檢、農業、民政等部門為成員的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協調小組,採取接受群眾舉報、進村入戶走訪群眾等方式組織開展惠農資金專項重點檢查工作,逐項進行核實。
五、創新支農資金管理機制。積極整合財政資金支援農村重點專案建設,採取專人、專戶、專賬管理。同時改進監管方式,由原來的重資金使用、輕專案建設監管向專案、資金使用監管並重轉變,實現對支農專案的全過程監管;堅持專案公開、政策公開、補助標準公開、辦事程式公開,主動接受上級機關、紀檢監察、審計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專項資金監管實施方案
近年來,我辦事處在加強涉農資金管理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為了進一步提高了財政涉農資金使用管理的規範性和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建立科學的專案立項程式。根據上級的要求,嚴格立項程式、立項條件。由農業業務部門嚴格把關上報的專案單位和專案建設的內容,經財政和相關單位的有關人員實地勘察後,對專案建設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才具文聯合上報,要求立項和給予資金補助。
二、健全審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對上級下達的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嚴格按照上級資金預算檔案要求、透過規範的審批程式後撥付。較大的支農資金專案,區財政會同農業部門實地察看後按工程進度撥付資金。還切實加大財政直接支付的範圍,對建設安裝工程、大宗物資、材料和裝置等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支出,嚴格按規定實行政府採購;直接補貼農民的資金,基本實現“一本通”支付,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兌現給農民。
三、健全各級報賬制管理。對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造福工程等支農專案,實行區級財政報賬制管理,嚴格按規定履行報賬職責並實行專賬核算。同時嚴格稽核各種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報賬或撥付資金。並按規定完整儲存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資料,確保相關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完整。
四、實行資金動態監管。建立大額資金支付動態跟蹤制度,協同農業部門加強對大額支農專項資金使用跟蹤、監控,並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及時對重點資金使用情況和專案建設情況開展檢查,先後組織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特大防汛抗旱、財政扶貧等專項資金開展檢查,並督促整改落實。牽頭成立由紀檢、農業、民政等部門為成員的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協調小組,採取接受群眾舉報、進村入戶走訪群眾等方式組織開展惠農資金專項重點檢查工作,逐項進行核實。
五、創新支農資金管理機制。積極整合財政資金支援農村重點專案建設,採取專人、專戶、專賬管理。同時改進監管方式,由原來的重資金使用、輕專案建設監管向專案、資金使用監管並重轉變,實現對支農專案的全過程監管;堅持專案公開、政策公開、補助標準公開、辦事程式公開,主動接受上級機關、紀檢監察、審計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