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人犯下了死罪,但他持有祖傳秘方,可以治癒人類各種絕症,國家會從輕處罰他嗎?
有這樣一個案例:幾名男子入室偷盜不成,重傷了人,後在郊外救了一名溺水的少女,這幾名男子在觸犯了刑法的條件下,做了見義勇為的好事,這是不是可以算為將功贖罪的表現呢?法律量刑的時候是否可以將見義勇為的行為因素考慮進去,給罪犯減刑呢?
有人認為這是將功贖罪的表現,在量刑的時候應該要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這樣既可以引導犯罪分子重回正道,也體現了法律有溫情。也有人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應該發揮法律的公正性,嚴懲犯罪分子,不能因為犯罪分子做了好事就減刑。
其中包括捨己救人的,或者在排除重大事故或者是抗禦自然災害當中有過突出表現的,又或者是對國家、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由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可知,以上幾名犯罪分子救人的行為應該是可以減刑的。畢竟從道德的角度來說,見義勇為、捨己救人是傳統的優良美德,這也是弘揚社會正能量的表現。
回到本題中,如果一人犯了死罪,持有能治癒人類各種絕症的秘方,且此人有悔改之心,並且願意把秘方奉獻給國家,讓更多在絕症中痛苦不堪的人重燃希望、重新生活,這想必是全人類的福音。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他的行為算是立大功表現,對國家、社會有重大貢獻,所以國家應該會對其進行從輕量刑處罰,比如李洪濤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需要注意的是,李洪濤並非惡性暴力犯罪)。
當然,這從不從輕處理並不是單看其貢獻的,還應考慮罪犯曾犯下的罪行有多重,包括犯罪性質、手段、造成的社會危害性等,如果罪犯犯下的是十惡不赦的罪行,恐怕再多幾項發明也很難被大眾諒解。
另外,筆者認為這世間應該還沒有什麼祖傳秘方是可以治癒人類各種絕症的,畢竟如果罪犯有這神力,恐怕也就不需要再偷蒙拐騙,作惡多端了,單靠他的祖傳秘方就可以讓他的世世代代享盡榮華富貴了,且還可以長生不老!所以,個人覺得,這問題沒有多大討論意義,因為這是一個沒有價值的問題。
大家覺得呢?
如果一人犯下了死罪,但他持有祖傳秘方,可以治癒人類各種絕症,國家會從輕處罰他嗎?
有這樣一個案例:幾名男子入室偷盜不成,重傷了人,後在郊外救了一名溺水的少女,這幾名男子在觸犯了刑法的條件下,做了見義勇為的好事,這是不是可以算為將功贖罪的表現呢?法律量刑的時候是否可以將見義勇為的行為因素考慮進去,給罪犯減刑呢?
有人認為這是將功贖罪的表現,在量刑的時候應該要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這樣既可以引導犯罪分子重回正道,也體現了法律有溫情。也有人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應該發揮法律的公正性,嚴懲犯罪分子,不能因為犯罪分子做了好事就減刑。
根據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其中包括捨己救人的,或者在排除重大事故或者是抗禦自然災害當中有過突出表現的,又或者是對國家、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由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可知,以上幾名犯罪分子救人的行為應該是可以減刑的。畢竟從道德的角度來說,見義勇為、捨己救人是傳統的優良美德,這也是弘揚社會正能量的表現。
回到本題中,如果一人犯了死罪,持有能治癒人類各種絕症的秘方,且此人有悔改之心,並且願意把秘方奉獻給國家,讓更多在絕症中痛苦不堪的人重燃希望、重新生活,這想必是全人類的福音。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他的行為算是立大功表現,對國家、社會有重大貢獻,所以國家應該會對其進行從輕量刑處罰,比如李洪濤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需要注意的是,李洪濤並非惡性暴力犯罪)。
當然,這從不從輕處理並不是單看其貢獻的,還應考慮罪犯曾犯下的罪行有多重,包括犯罪性質、手段、造成的社會危害性等,如果罪犯犯下的是十惡不赦的罪行,恐怕再多幾項發明也很難被大眾諒解。
另外,筆者認為這世間應該還沒有什麼祖傳秘方是可以治癒人類各種絕症的,畢竟如果罪犯有這神力,恐怕也就不需要再偷蒙拐騙,作惡多端了,單靠他的祖傳秘方就可以讓他的世世代代享盡榮華富貴了,且還可以長生不老!所以,個人覺得,這問題沒有多大討論意義,因為這是一個沒有價值的問題。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