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至少要相隔兩個月的時間才能再次出入境。
內地居民持逗留簽註赴澳門後,在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註(包括同時補、換髮往來港澳通行證),符合公安部規定的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簽註條件的,可按照規定向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個人旅遊簽註,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3個月二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1年二次簽註,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對經批准實施多次“個人遊”試點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規定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簽發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一)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週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影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3、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資訊;
4、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5、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6、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簽註,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2、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註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4、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5、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的,無須重複提交相關材料。
澳門至少要相隔兩個月的時間才能再次出入境。
內地居民持逗留簽註赴澳門後,在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註(包括同時補、換髮往來港澳通行證),符合公安部規定的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簽註條件的,可按照規定向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個人旅遊簽註,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3個月二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1年二次簽註,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對經批准實施多次“個人遊”試點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規定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簽發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一)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週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影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3、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資訊;
4、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5、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6、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簽註,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2、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註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4、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5、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的,無須重複提交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