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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漁兒的生活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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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月清154618466
參考這麼幾點:
1注重合同精神。2建立信用租房住戶系統。3擴大開放廉租房。建立疾病廉租房。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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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視科技勞生
租房和購房目前都是“供方市場”——嚴格來說只能“半市場”化。作為租客,自然沒多少選擇和議價空間,只能接受出租人的條件或者退而求其次。說租客是“弱勢群體”雖片面但不無道理,不過“保障權益”一說有點託大了,租之前問清楚價格,租的時候看清楚合同條款,基本上也就不存在因“弱勢”而需要保障的權益。真要說有,那就是要小心被假房東騙或者黑房東強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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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連租房
與房東直接籤租賃合同的,要求房東必須提供如下檔案:
a) 房產證:檢視該房屋的產權,是否歸房東一人所有。
b) 身份證:檢視房東是否是該房屋的產權人,有無權利對此房屋進行出租。
委託中介籤租賃合同的,要求中介公司必須提供如下檔案:
a) 營業執照:檢視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資質。
b) 中介公司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檢視中介公司是否有權對外出租該房屋。
c) 授權委託書:房東是否已授權中介對外出租其名下房屋。
d) 房產證:檢視該房屋的產權人的名字。
e) 房東的身份證:檢視房東是否是該房屋的產權人,有無權利對此房屋進行出租。
與二房東籤租賃合同的,要求二房東必須提供如下檔案:
a) 二房東與房東間的租賃合同:檢視二房東是否有權利轉租該房。
b) 二房東身份證:是否與租賃合同中的承租方名稱一致。
c) 房產證:檢視該房屋的產權,是否歸房東一人所有。
d) 房東身份證:檢視房東是否是該房屋的產權人,有無權利對此房屋進行出租。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1、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儘量與房東本人簽定《租賃合同》,否則要委託正規房地產中介公司簽定《租賃合同》,儘量不與與二房東籤《租賃合同》。
2、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房租付款方式儘量選擇月付或者季付,從而降低交易風險。
3、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對合同條款字斟句酌,對自己不利的條款,可以與其協商修改。
4、對於房屋內水、電、煤氣、電話、寬頻、取暖費等,在合同中應有明確約定。
5、入住要簽訂書面交接手續,確認房屋內原有設施及狀況,並標明各項水電煤氣等表的底數。
6、交款收據要保留並註明用途及租賃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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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船火獨明
租客是弱勢群體嗎?其實跟你說的正好相反,如果從法律角度上講,他其實更多的保護租客的權益,首先就是租賃不破買賣,這房子租期沒到房主就不能賣,賣了也是租客優先購買,即使租客不購買我也可以要求住到合同到期,這多強勢?你不想走只要租期沒到,你房主就不能攆走我,找誰都不好使,就算報警,警察也只能建議協商。
做了這麼多年房地產,提前退租跑路的租客見得多了,還真沒遇見提前收房還特別強硬的房主。
之所以有這麼租客說是吃虧了,那也是吃了不懂法的虧,你簽訂合同的時候沒看到房本,也不是跟房主籤的、水電費物業費中介費誰出也沒有明確寫進合同、租房前房屋內物品也沒有查驗、這些事都沒做你吃虧又怪的了誰呢?另外還有人提前退租壞人家房主不退押金,將心比心一下,本來我這個房子計劃是租給至少承租一年的租戶,結果你住了六個月就走了,取暖期就讓我把房子空置了,人家大冬天去哪兒找租戶去?取暖費是不是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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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是租客,當時因為孩子學習和本人工作的需要,必須要租一套就近的房子。於是我們就在適合的範圍內尋找,運氣不錯,幾天就找到了。一樁交易的成功,是要經過幾個程式的,首先要我自己滿意,想要租房主的房子,然後在此基礎上談價錢,談條件,最後簽訂協議,協議擬好以後一式兩份,以後都是照著這個協議走的。假如有不公平的地方,那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說不上誰強勢,誰弱勢都是各取所需。
我現在呢,也是房主,也有租出去的房子。我的房客租我的房子有十年了,屢次要他搬他都不願意,租房合同早就沒續簽了,要是不好,她早就搬走了,現在房源也很充足,大家的選擇餘地都很大,所以這個租房也好,出租也好,都是本著公平、公正、需要的原則去做的。
但是不管是何種情況,在什麼樣的城市,租怎樣的房子,在交訂金、籤協議之前務必儘量的把細節談清楚,把合同看清楚,已免以後爭執,特別是合同,一般合同都由房主擬定,所以房子裡的傢俱家電須一一對應過目,房子的新舊程度,裝修水準,設施,水電的結算等等一項一項都要寫明白,切不可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