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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駕駛機動車倒車撞倒一個老人,實際情況是老人也沒有站穩一屁股坐在地上,導致盆骨輕微骨折(老人年齡有88歲了)現在已經在醫院住院20多天,也沒有用藥,醫生也建議回家靜養,由於賠償費用沒有談好,對方一直不出院,對方要求的是比如這個老頭一直站不起來,要求我們賠償他後續的護理費等,時間就是5年,10年這麼算。實際保險按照他這個情況最多是3個月的費用。前期我們已經墊付醫藥費一萬塊,現在還一直住院,需要住院費,護理費等!之前在保險公司談,他們也不跟保險談,認為保險的賠償是不可能的。現在我有幾個問題需要諮詢 1:後續不墊付醫藥費用是否可行? 2:後續老頭引發病發症保險是否承擔? 3:如何讓對方與保險協商,現在是對方只認我,不跟保險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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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朝劍傳媒

    私了,一口價,多少?別拖泥帶水,拖越久,對你越不利,88歲老人,萬一幾時掛了你更大麻煩,私了不行,趕緊讓法院判吧,傷情由法醫鑑定,好了賴不得的,還談個屁,按法院判決賠也不用多少,遲點萬一掛了的話,沒六七十萬下不來。

  • 2 # 大黑貓23

    不要和對方談了,直接和對方說,讓對方先行墊付醫藥費,然後讓他們到法院起訴你,走簡易程式,法院怎麼判你就怎麼賠,我有個回答詳細講述了整個過程,你可以檢索一下

  • 3 # 長路漫漫160734968

    有商業險 啥都不要管 不要再掏一分錢 對方有錢留讓他一直住吧 你該幹啥幹啥 不要想著和解了 等他上法院起訴你 法院咋判 都有保險公司賠付 判決書下來 這件事情就完了

  • 4 # 填道通平

    停止墊付醫藥費,傷者願意在醫院住多久由他得了,最後走法律程式,由法院判決,你這邊還有保險公司為你承保,如何賠付終有一了斷。

  • 5 # 保道筆記

    這個事情建議是你別管了,讓對方走法律程式起訴你和保險公司吧。

    老人的不當做法:賴在醫院不走

    這是很多傷者耍賴時的做法之一,另外還有乘機治療老毛病等。我需要告訴大家的是,交通事故的賠償僅限於與事故相關的“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進行賠償。

    而醫生已經建議出院卻依然賴在醫院不走的,這個費用是不用承擔的,保險公司也不會賠,法院也不會判!

    當然,到底哪些費用是合理且必要的,如果存在爭議,那麼可以申請第三方鑑定,最後以鑑定為準。

    所以,別以為賴在醫院不走,醫療費用就必須由對方承擔,不一定!不一定!不一定!

    老人的合理要求:護理費

    要求賠償護理費是合理的,問題是標準是多少,時間要多久,目前護理費可以按時間段分為三種:

    1.住院期間的護理費

    按合理的住院時間確定。

    2.康復期間的護理費

    一般按醫生的建議來定,最長可以到定殘日前一天。

    3.無法完全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長期護理費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護理工資可以按護理人員的收入來定,也可以按保險公司的指導性標準來定。

    對於長期的護理費用,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按100%賠償;失去大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按80%賠償;部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按50%賠償。

    如果本題中的老人的確需要長期護理的,那麼可以要求賠償長期護理費,但必須要達到護理的要求。至於護理的時間,可以根據法院的判決或者鑑定機構的結論來定,由於年齡已達88歲,估計時間不會很長。

    給題主的建議

    根據題主的描述,看情況老人還不是很嚴重,後續處理建議:

    1.等治療結束後,再一次性協商解決,不要再墊付任何費用了。並告知對方,不合理、不必要的醫療費用,法院也不會支援賠償的,請他們自己考慮清楚,是不是要一直賴在醫院

    2.不要私下協商,每次協商都讓保險公司參與。

    3.保險公司答應賠償的,我們可以無條件答應;保險公司不答應賠償的,可以自行考慮;如明顯不合理的要求,直接讓對方起訴吧!

    4.對方起訴,法院自動會把保險公司作為第二被告,你只要配合保險公司就行,保險公司自然會有律師處理,不用擔心。

    5.起訴後,法院依然會組織協商,一般可以在這一步就把問題解決了,不需要到審判環節的。而且法院調解的賠償金額,不管是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全額承擔的,最多承擔部分非醫保費用。

    最後再強調一點,明顯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法院也不會支援賠償傷者的。

  • 6 # 交錢就行

    這個事情很簡單啊,你根本不用去管他們,安心的正常生活工作!等他們想出院了,然後帶著發票找你,你把發票交給保險公司就可以了,不滿意的,直接讓他們去起訴你和你的保險公司吧,看法院怎麼判吧!

  • 7 # 遠逝的風9

    土豪啊,兄弟,還墊付1萬塊,按照你的描述,事故不嚴重,所以你不需要付刑事責任那就沒必要討好受害者,可以讓他出院後跟你還有保險一起協商,不同意的話,就一分不要賠。不探望,不墊付,不私聊,讓他去起訴你。沒辦法,現在無賴太多,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還是學會保護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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