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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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豬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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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贛州房產諮詢
如果是你,會買這樣的房子嗎?沒辦好產證,而且還在按揭,按揭款比例比較大吧,買這樣的房子,至少要還清尾款,然後約定好辦出產證後馬上過戶。市場上還有很多有產證尾款也不多的房子,你還會買這樣的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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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魄者的江湖
若沒有理解錯,你買的該是一套期房,按正常流程,合同約定開發商該在2020年底或2021年初才會交房給你,交房以後,開發商相關資料要和房產局對接,半年左右才可以辦理不動產證,你才可以掛牌出售;次新二手房,交稅比例高,你自己又還了近二年多的貸款利息,也增加了房子成本,從時間,房價上說,賣起來比較困難,若非要賣只能虧本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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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重慶新房南岸區2手房
看當地政策。沒有限制銷售就把證辦出來 然後就可以協商解壓 然後買賣過戶了。有限制也得去把證辦出來 萬一後面打算賣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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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藍天的扁舟
原則來說,沒有進行首次登記的不可以進行其他登記。不知道房子竣工了沒有,開發商有沒有進行首次登記,如果竣工了並進行了首次登記,你就可以先行辦理不動產權證(沒還完貸款也可以),然後和買你房子的人協商,先付給你部分房款,你用這筆錢還完貸款拿出不動產權證,再進行買賣,付清尾款。如果房子還沒有竣工,那就比較麻煩,看看能不能和開發商協商辦理。
只有網籤,沒有辦證,還是按揭,不知道是否已經收房?無論如何,這樣的房子都很難賣出去,尤其是現在房源充足的時候,可能沒幾個人願意放著簡單的事情不做,非要自找麻煩。
這樣的房子要出售,可能需要面對以下幾個問題:
1、交易的合法性問題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這裡並未禁止預售房屋再次轉讓,只是說由國務院規定。所以,過去這種交易行為並不違法。
但是,在2005年5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中已經明確,國務院決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同時提出兩條硬性規定:
(1)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
(2)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也就是說,現在轉讓未取得權屬證明的房屋已經屬於法律禁止的行為,更無法在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或者通過變更買受人名字的方式辦理過戶手續。這意味著,你無法通過正常途徑出售該房屋。
2、按揭貸款的處理問題
按揭購房實際上是購房人與按揭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由按揭銀行先行墊付購房尾款給開發商,然後,再由購房人按照約定的期限和利息分期償還本息給銀行。
其中,在取得房屋產權證之前,是由開發商進行擔保的。此時,要出售房屋,一是需要徵得開發商和銀行的同意;二是需要還清貸款或者轉按揭。顯然,這兩條無論是開發商,還是銀行都不可能同意,此路行不通。
3、交易契稅問題
房子網籤不足兩年,十之八九還沒有交房,估計也還沒有完成房屋測繪報告,因此,可能還沒有繳納契稅。那就是說,即使有人願意買你的房子,除非買主還願意在拿到房產證之後等上兩年再過戶,否則就需要繳納5.6%的增值稅。這筆稅款無論是由哪一方承擔,都會影響房屋的成交價格。
4、取得產權證後的轉按揭問題
假設房子的出售價格特別便宜,有人願意自擔風險買你的房子,也願意等到產權證下來之後再過戶,但是,按揭手續也是個大問題。轉按揭,需要買方資信合格,銀行同意。銀行不同意的話,就只能先還清貸款,這個過橋資金如何解決?
5、交易的風險問題
這種房子要出售只能雙方籤個合同約定交易過戶的時間,但是,預售房屋辦理產權證的時間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一兩年、三五年、十年八年的都有,一旦合同約定的時間無法履約,出現合同糾紛在所難免,打起官司來,可能會造成很大的損失。
面對以上這些問題,你覺得房子還能買出去嗎?#在幸福敲門看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