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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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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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nnykaka
我覺著應該是企業的責任,一般設計師提交作品,企業驗收付錢後,作品的所有權就歸企業的,因此作品所引起的法律糾紛首先由企業承擔。
而企業要做的根據與設計師的合同,再去追究設計師在設計作品中的錯誤,以及對企業造成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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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07設計師
誰的責任,要分具體情況
這個問題肯定是設計師的責任比較大,但是字型公司一般都是給公司律師函,要求公司賠償,其實公司有權讓你賠償,有可能飯碗也不保了。
這個時候你什麼也別想,先認錯,也許公司看在你態度誠懇的份上,還會為你承擔一些。
當、當、當、過年前的福利啦來了
一:思源字體系列
二:方正字體系列
三:站酷字體系列
四:臺灣教育部系列
五:王漢宗字體系列
六:文泉驛字體系列
七:其他字體系列
八:破產字型
領取方法如下:
至於責任承擔,需要由設計師和僱主之間的合同來約定。但這屬於設計師和僱主之間的合同糾紛,字型公司是不關心的。
如果雙方都是被告,從賠償的角度來說,僱主會賠的多一點。因為設計師製作了一份侵權物料,大致賠償基本是字型的價格或者是稿費的標準,而僱主的行為使侵權事實造成的後果放大而且一般和商業行為掛鉤,賠償標準有很多,比如點選率,商品價格的百分比,獲得利潤等等,怎麼算都比設計師需要賠償的更多。從這一點來說,字型公司也更願意去告僱主。(當然從道德性質上講,製作侵權物更惡劣。不過法律需要同時考慮兩方面……)
設計師沒有字型付費的意識,也是因為字型公司認為告設計師沒什麼商業價值。即使起訴設計,一般也是起訴設計師所在的設計公司。公司需要為自己旗下的設計師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