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支付技術維護費時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借記:管理費用
貸記:銀行存款
2、進行實際申報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時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記:管理費用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第二部分第九條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擴充套件資料
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徵額”。
當本期減徵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徵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徵額大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徵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當本期減徵額小於或等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徵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徵額大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徵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1、實際支付技術維護費時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借記:管理費用
貸記:銀行存款
2、進行實際申報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時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記:管理費用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第二部分第九條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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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徵額”。
當本期減徵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徵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徵額大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徵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當本期減徵額小於或等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徵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徵額大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徵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