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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德佑房產盧向元

    個人感覺這個應該沒有什麼可比性 ,完全是兩碼事 舉個例子,給孩子買了個玩具,沒必要非要給另一半也買一個東西以示公平吧,雖同為家人,但是是兩方面的感情付出,只要自己有心,兩者一起愛完全可以,另外孩子跟階段有關係吧,孩子剛出生的時候,可能花在孩子上的精力會多一些,等孩子慢慢長大了,就會迴歸到二人世界裡,可能愛的外在表達在不同階段有所不同,但心裡兩者都是有的。沒有多少區分,個人看法,你覺得呢?

  • 2 # 霸主三

    雖說這兩種愛沒有什麼可比性,但是如果要分出個一二,我認為肯定要愛對方多一點。

    首先我們相識到結婚,肯定是先認識對方事先把自己的愛獻給了對方,也是在對方接受了我們的愛,並答應跟我們結婚以後才有了孩子,才有了愛情的結晶。所以肯定是要愛對方多一點。

    其次,孩子從小到大養大成人以後我們面對的還是對方,孩子會擁有自己的自由,去獨立的生活,去遠離我們工作,我們每天能夠面對的也僅僅是對方,當我們把所有的愛都獻給了孩子的時候我們發現和對方已經沒有了感情。

    所以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也給我們年輕父母年輕夫妻敲響了警鐘,孩子是我們愛情的結晶,並不是我們生活的全部,我們不能夠把我們所有的愛,所有的關心所有的愛護全部放在孩子身上,如果有一天孩子遠離了我們,那麼我們的心,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會隨它而去。

    那接下來的生活,我們要怎麼進行下去呢?

    是跟對方重新談一次戀愛,還是尋找逝去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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