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級大師(國際級運動健將)
全國個人賽冠軍;
三年內,兩次獲全國個人賽前三名;
四年內,在協會指定的比賽中,達到規定之標準。
四年內,兩次達到規定之勝率(見勝率表)。
二、大師(運動健將)
全國個人賽甲組前十六名。
全國少年賽甲組冠軍。
三、一級棋士(一級運動員)
全國個人賽乙組前十六名。
全國少年賽甲組二至六名。
全國少年賽乙組冠軍。
四、二級棋士(二級運動員)
全國少年賽乙組二至六名。
全國少年賽丙、丁組冠軍。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體協個人賽前十六名,計劃單列市個人賽前八名。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體協少年賽甲組前六名,乙組冠軍。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個人賽前六名。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少年賽甲組冠軍。
五、三級棋士(三級運動員)
全國少年賽丙、丁組二至六名。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體協個人賽十七至三十二名,計劃單列市個人賽九至十六名。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體協少年賽乙組二至六名,丙、丁組冠軍。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個人賽七至十六名。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少年賽甲組二至六名,乙組冠軍。
縣級個人賽前六名。
縣級少年賽甲組冠軍。
一、特級大師(國際級運動健將)
全國個人賽冠軍;
三年內,兩次獲全國個人賽前三名;
四年內,在協會指定的比賽中,達到規定之標準。
四年內,兩次達到規定之勝率(見勝率表)。
二、大師(運動健將)
全國個人賽甲組前十六名。
全國少年賽甲組冠軍。
四年內,在協會指定的比賽中,達到規定之標準。
四年內,兩次達到規定之勝率(見勝率表)。
三、一級棋士(一級運動員)
全國個人賽乙組前十六名。
全國少年賽甲組二至六名。
全國少年賽乙組冠軍。
四年內,在協會指定的比賽中,達到規定之標準。
四、二級棋士(二級運動員)
全國少年賽乙組二至六名。
全國少年賽丙、丁組冠軍。
四年內,在協會指定的比賽中,達到規定之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體協個人賽前十六名,計劃單列市個人賽前八名。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體協少年賽甲組前六名,乙組冠軍。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個人賽前六名。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少年賽甲組冠軍。
五、三級棋士(三級運動員)
全國少年賽丙、丁組二至六名。
四年內,在協會指定的比賽中,達到規定之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體協個人賽十七至三十二名,計劃單列市個人賽九至十六名。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體協少年賽乙組二至六名,丙、丁組冠軍。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個人賽七至十六名。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少年賽甲組二至六名,乙組冠軍。
縣級個人賽前六名。
縣級少年賽甲組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