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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鄭州交通出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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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拿話農事
各地政策不同,這個要問當地的駕校,還有你放那沒關係,就像身份證一樣,不僅不影響你正常生活,反而在生活中經常要用到,不用去想著如何登出自己的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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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讀字欣賞
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一個記分週期共有十二分)內被扣滿十二分後,會被交管部門通知停止該駕駛證的使用,停止使用後,必需在十五內到交管部門學習道路交通法規,學習期7天。學習完成後,交管部門會在二十日內通知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後,扣分消除,予以發還駕駛證。拒絕學習的,會被交管部門公告該駕駛證停止使用。停止使用2年後,該駕駛證被吊銷。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車管所將公告您的機動車駕駛證被停止使用。
如果您已經參加學習了,但是在20日內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話,也不會弔銷你的駕駛證,但是你得從新預約考試時間。即使你的駕駛證被停止使用,經考試合格後,帶上滿分考試反饋通知書到車管所讓民警解除停止使用就是了。
總之,記滿十二分在未完成科目一的考試前都不能駕駛機動車。如果實在沒有時間參加考試,那麼就等方便的時候再重新預約考試便是。不過你的駕駛證在系統中處於被停止狀態,12分亦會不繼轉入下一記分週期,未考試合格前不得駕駛機動車。根據登出規定,你必須要在3個記分週期(即今年至後年記分週期結束前)內處理好這12分的考試,過期將會被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