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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換個使用者名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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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柔到極至
30歲的我,仍然沒有男朋友,人人為我著急,到處給我介紹物件。
我見歸見,卻總是相處幾天後,就把人家打發走。
為什麼?我心裡還住著一個人。
這次,老媽又給我介紹了一個老師,說是她的一個同事的遠房親戚,
叫我下班後到約定的地點見面。
下午5點半下班後,我來到了那家據說十分清幽的茶館。
在茶館二樓,右邊視窗處,一張雙人桌子上,我看到一個穿戴十分整齊的男人。我看不到他的臉,因為他側面看著窗外, 可是,我覺得,他的身影是那麼的熟悉。我快速的走到他面前,正逢他驚訝的抬頭,頓時,我嚇了一跳。
原來,和我相親的不是別人,正是和我相愛了四年的前男友。
我們從大一開始談戀愛,一直到大四,關係一直融洽。
那時候,大學的每一處樹林裡,都留下了我們的足跡。我喜歡牽他的手,他喜歡抱我的腰,我們時不時停下來擁吻。有時候很晚了,我們還在足球場上看星星,數星星……
我們坐下,聊起來,他告訴我,他現在當了老師,還是一個人。
大學畢業後,我家裡人不同意我們的關係,要他離開我。
他是個自尊心超強的人,說走就走了,並且再也不聯絡我,我生氣他那麼決絕,也不聯絡他。後來,我們都換了手機號,失去了聯絡。
我還愛著他,不然,我不會單身;
他也還愛著我,不然,他也不會單身。
可是面對家裡人可能的反對,我們該如何呢......
無話可說,畢竟大家有家庭和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在沒有得到現任知情的情況下去了解前任,這是傻逼的做法。總說感情怎麼怎麼樣不好,又不用點心思去經營,又沒有方法方式,怎麼可能會好呢,就算交往十個百個都會成為你的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