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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zyyo24296

     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車輛損失鑑定應該按照下面步驟辦理: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鑑定後,委託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鑑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鑑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准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鑑定;並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鑑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  二、車輛貶值損失鑑定  1、申請車輛貶值損失鑑定的時間  申請車輛貶值損失鑑定的,一般是在車輛修理完畢後,根據車輛的修復情況來進行鑑定的。  一旦發生車輛貶值損失爭議的,建議當事人不要在起訴前,自行委託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貶值損失鑑定。因為,對於單方委託的鑑定結論,在訴訟中,對方當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認,而要求法院重新委託鑑定。所以,最好在起訴到法院後,由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鑑定。  2、車輛貶值損失鑑定的流程  法院出具鑑定委託書---提供受損車輛修理清單影印件、車輛受損照片---提供車輛行駛證影印件---告知車輛減值損失的鑑定方法---同意鑑定的,進行車輛現場勘查---出具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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