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關離門框的邊緣距離為0.15~0.2M,離地面高度為1.3M。
規範上有規定,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第22.2.2.1條之規定。
本標準的修訂是將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併,組成新的工程質量驗收規範體系,以統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方法、質量標準和程式。
本標準規定了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編制的統一準則和單位工程驗收質量標準、內容和程式等;增加了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檢驗批質量的抽樣方案要求;規定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子單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劃分、涉及建築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見證取樣及抽樣檢測。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擴充套件資料:
施工條款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裝置應進行現場驗收。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
3、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
(1)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檔案。
開關離門框的邊緣距離為0.15~0.2M,離地面高度為1.3M。
規範上有規定,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第22.2.2.1條之規定。
本標準的修訂是將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併,組成新的工程質量驗收規範體系,以統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方法、質量標準和程式。
本標準規定了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編制的統一準則和單位工程驗收質量標準、內容和程式等;增加了建築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檢驗批質量的抽樣方案要求;規定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子單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劃分、涉及建築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見證取樣及抽樣檢測。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擴充套件資料:
施工條款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裝置應進行現場驗收。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
3、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
(1)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