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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師飛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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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沒前途740
起訴包工頭吧,這個要法律認定,個人就是扯皮的事情,就是受傷也分好多種,有一個名詞叫違規作業,工傷也要法律認定的,不是你說工傷就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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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蔡一碟Leo
直接負責人是包工頭;間接責任人是包工頭所屬公司的法人代表;不知道公司是否有給你買了保險;如果有購買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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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秦時升明月
我在工地幹十多年,有很多工友出事的,以前都是看包工頭人品,碰到好老闆的能給看病再給錢當誤工費或者營養費。也有不講究的很少。最近幾年工地都是給工人上保險,出了事受傷了都是建築公司和保險公司給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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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畝三分地的小民工
你幹活的工地我是不太清楚,不過我在工地20年凡是我接觸的工地對工傷有幾種處理方式,第一去工地都是要交保險的,萬一出現工傷保險公司賠付,不過這樣的都是小傷,基本自費也就千把百的。這樣的情況下一般包工頭都是給幾天帶薪假期養一下,不影響身體健康幾天就好。第二就是比較重的如傷殘或者者嚴重的外傷。一般幾萬塊的都是包工頭自己賠付,建築商開發商都不管的,因為幾萬塊對包工頭的利潤來說不算太多,但報的保險歸包工頭。要是十幾萬或幾十萬的一般都是建築商和包工頭安比例分攤,因為包工頭自己承受不起,並且他們一般都會在養好傷後一次性再給一筆錢可多可少,但以後你如果復發人家不管的,也就是一次性買斷。具體多少錢工人和他們協商。第三就是死亡的,這個就連開發商也是躲不掉的。總之是沒有工傷不賠付的,這東西包工頭和工地建築商都怕被訛詐,一般都積極解決。總之是沒碰上不負責任的,現在一告一個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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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大金石
大家好!我來說一下!
一般來說!包工頭在工地受傷!有兩個單位負責!一個是建築公司!另外一個是保險公司!在工地施工意外受傷人員都由這兩個公司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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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廣西唐豪
對於這個問題,本人認為要去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勞動本部認為誰的的負責,但提前你要去找包工頭提出工傷申請要求,那樣才能讓包工頭向上級建築公司提出誰要負責大些,如果包工頭不想負責,要拿出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向詢問部門詢問相關問題那樣才有效地保護自己,但勞動者要時刻保護自己安全,要安全操作,注意安全那樣家人才更開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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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實踐中,傾向於認為施工單位與包工頭是勞務分包關係,而工人是由包工頭僱傭、管理並負責發放勞務報酬,跟著包工頭幹活的工人與施工單位沒有建立勞動關係,因此不宜主張工傷賠償。且不說農民工往往沒有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工資發放方式不規範,一旦發生傷亡,要首先確認與施工單位之間勞動關係就十分困難。工人發生傷亡後可以從人身損害角度索賠,包工頭要承擔責任,同時因施工單位違法分包應對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也不必擔心包工頭沒有履行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