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海天一色30844478

    有正規的醫療鑑定或者屍檢結果說明是醫生用藥導致死亡嗎?因為所有的醫鬧在訛詐醫院時,都是說醫生用藥治療死亡的,無一例外。提問題的人若不能舉出明確的證據,就和當年醫鬧到處造謠的性質是一樣的,空口白牙。洗洗睡吧。

  • 2 # 不是玫瑰的玫瑰

    一走法律程式,怎麼可能這麼長時間,出事了,當場封存藥品,有關單位檢測,三年才出結果嗎?還是醫院不讓檢驗啊?

  • 3 # 要買小寵找邊緣人批發1800052...

    如果是患者家屬的錯能用三年嗎?恐怕三天就讓你心服口服,這就是醫鬧的根源,這個根源是從何而來大家都心知肚明!

  • 4 # 陽光牛128541287

    維權三年耗近家產,鬧的財完人亡只為了討回公道,明明是醫院醫生用藥過錯為什麼醫院醫生都不認錯呢,前一段時間在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播放一篇一位媽媽帶著十歲獨生子到醫院拔牙,醫生叫媽媽到外面等,十幾分鍾後牙醫和護士急匆匆抱著小孩到門診搶救室搶救,沒多久小孩死了,這時醫生和護士一聲不吭都跑了,這時這位媽媽還不知道她兒子已經死了,還是聽別人說剛才有位小孩拔牙死在搶救室,他媽媽過去看了才知道是她兒子。找院方,院方說你兒子有先天性疾病與醫院無關,要不走法律程式:屍檢。屍檢意為作要解剖。這位媽媽是農村人,在農村忌諱解剖,死者家屬只要求院方賠一點錢帶回老家安葬。院方不背,還要死者家屬交搶救費用要不然屍體不讓帶走,死者家屬實在沒辦法只能屍檢,結果在死者氣管處取出一團棉球。法醫鑑定為醫療事故。最後院方承認是醫生操作不當造成事故。醫院醫生明明知道是自己的錯為什麼不承認,這不是欺人太甚嗎?現在百姓為什麼對醫院醫生印象這麼差,因為醫院醫生唯利是圖病人就是它的取款機,所為的醫德嘴巴說說而已。其實中國也要對醫院醫生立法,象這樣的醫院醫生要負刑事責任來約束。

  • 5 # 老百姓136405527

    看到這個訊息就感覺到醫鬧不只是患者一方的錯。那麼明顯的事故,確用了三年時間。期間經歷了多少艱難曲折!醫院存在醫療事故,確不能坦蕩都承認,有些人沒有這個耐心等待了,就鬧唄。

  • 6 # 使用者4980620994356

    患者唯權啟訴時間長,請律師是一筆很高的費用,即然請律師了也不一定打贏,如果患者有理,患者到醫院一鬧上邊很快派人來,有公安的,醫院大領導,計檢的,衛生局的,民政的,你要不鬧,找這幫人太難了,比上月球還難,即然找到了,它們也是推來推去,如果死人了,還不如到醫院送幾個花圈,燒點紙錢來的快。

  • 7 # 智慧人生AA

    相信維權難,不要動不動就說患者家屬醫鬧、訛錢,誰家的人不能白死、冤死,討說法是正當的,醫療糾紛舉證是醫院,醫院弄虛作假,銷燬證據,去法院打官司也要拖上幾年,沒有說理的地方,醫鬧是以惡制惡。

  • 8 # 醫法匯

    1、協商解決。這種途徑程式簡單,處理快速。但是一般醫療機構不會認為自己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及時有錯,由於大多數患方缺乏專業知識往往也不會更好的維權。如果患方選擇此種解決方式,在達成調解簽寫協議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對索賠數額和範圍計算清楚,最好籤之前諮詢下專業的醫療律師,以防索賠的數額不合理。因為在實踐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一方反悔起訴到法院的,但如果不能證明在訂立協議時具有無效或者可撤銷情形的,法院通常會認定協議有效而駁回患者的訴訟請求。

    2、司法訴訟。雙方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最大的好處是,能夠最大合理的維護自己的權利,透過律師、專家輔助人等介入,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式保障下,患者與院方處於同等的地位,透過訴訟途徑患者的合法權益將能得到全面、公正地維護。

    3、行政調解。達成調解經過司法確認的,就不能再起訴到法院了,所以其具備一定的侷限性。

    因此不管是醫患任何一方出現醫療糾紛不要盲目的去維權,最好由專業的醫療律師的介入指導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理權益,避免盲目的維權導致長時間得不到合理的賠償,不僅消耗物力還消耗雙方的人力精力,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應該給公狗做絕育手術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