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類廠房消防設定要求
甲、乙類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m
甲類廠房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0m ,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0m
乙類廠房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50m。
甲、乙類廠房與
甲、乙類廠房內不應設定辦公室、宿舍、配電房。
使用和生產甲、乙、丙類液體廠房的管、溝不應和相鄰廠房的管、溝相通,該廠房的下水道應設定隔油設施。
廠房內設定甲、乙類中間倉庫時,其儲量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宜獨立設定,並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式的廠房。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宜採用鋼筋混凝土柱、鋼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結構,鋼柱宜採用防火保護層。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應設定必要的洩壓設施,洩壓設施宜採用輕質屋蓋作為洩壓面,易於洩壓的門、窗、輕質牆體也可作為洩壓面。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內不應設定辦公室、休息室、配電間。如必須貼鄰本廠房設定時,應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的非燃燒體防護牆隔開和設定直通室外或疏散樓梯的安全出口。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總控制室應獨立設定,其分控制室可毗鄰外牆設定,並應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的非燃燒體牆與其他部分隔開。
甲、乙類廠房消防設定要求
甲、乙類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m
甲類廠房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0m ,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0m
乙類廠房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50m。
甲、乙類廠房與
甲、乙類廠房內不應設定辦公室、宿舍、配電房。
使用和生產甲、乙、丙類液體廠房的管、溝不應和相鄰廠房的管、溝相通,該廠房的下水道應設定隔油設施。
廠房內設定甲、乙類中間倉庫時,其儲量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宜獨立設定,並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式的廠房。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宜採用鋼筋混凝土柱、鋼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結構,鋼柱宜採用防火保護層。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應設定必要的洩壓設施,洩壓設施宜採用輕質屋蓋作為洩壓面,易於洩壓的門、窗、輕質牆體也可作為洩壓面。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內不應設定辦公室、休息室、配電間。如必須貼鄰本廠房設定時,應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的非燃燒體防護牆隔開和設定直通室外或疏散樓梯的安全出口。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總控制室應獨立設定,其分控制室可毗鄰外牆設定,並應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的非燃燒體牆與其他部分隔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