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職責
1、圍繞貫徹落實黨的重大方針政策、區委中心工作和工作重點,針對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深入基層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對新情況和新問題作出具體分析,形成有價值的調研成果,為領導瞭解情況、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2、負責區委調研任務的下達,督促、指導、協調全區各單位、部門開展調研工作,跟蹤瞭解落實情況。
3、制定全區調研工作計劃,採取“聽、看、議”等多種方式,搞好經常性的調研活動。政策研究室主任根據區委要求和計劃安排本室調研任務,重點抓好典型性調研和建議性調研。
4、堅持有的放矢,提高調研工作效果。調查前,擬出調研提綱,確定調查重點、調查範圍和方法步驟,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間。調查中,必須深入實際,廣泛聽取幹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摸清實情。調查後,對調查的材料,要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研究,找準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將調查結果向有關領導彙報。
5、在調查研究過程中,除按計劃完成既定調查任務外,對發現的其它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重大問題也要調查清楚,及時向領導彙報;對基層幹部群眾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與基層領導通氣,必要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6、上級或同級調研部門來我區調研,由區委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配合。配合人員要做好調研記錄,在必要時編髮調研資訊。
7、高質量、高水平辦好《領導參閱》,及時蒐集、整理和編髮國家在政策取向、經濟形勢和市場行情等方面的資訊,以及各地區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好經驗、好舉措。刊物材料的蒐集、整理、編輯和校對均要責任到人,做到內容可讀可信。《領導參閱》由區委辦公室主任簽發,出版期數不少於任務數。
8、完成自治區農村牧區調查點相關工作。
9、配合自治區黨委、市委政研室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完成好上級有關部門和區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工作職責
1、圍繞貫徹落實黨的重大方針政策、區委中心工作和工作重點,針對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深入基層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對新情況和新問題作出具體分析,形成有價值的調研成果,為領導瞭解情況、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2、負責區委調研任務的下達,督促、指導、協調全區各單位、部門開展調研工作,跟蹤瞭解落實情況。
3、制定全區調研工作計劃,採取“聽、看、議”等多種方式,搞好經常性的調研活動。政策研究室主任根據區委要求和計劃安排本室調研任務,重點抓好典型性調研和建議性調研。
4、堅持有的放矢,提高調研工作效果。調查前,擬出調研提綱,確定調查重點、調查範圍和方法步驟,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間。調查中,必須深入實際,廣泛聽取幹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摸清實情。調查後,對調查的材料,要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研究,找準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將調查結果向有關領導彙報。
5、在調查研究過程中,除按計劃完成既定調查任務外,對發現的其它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重大問題也要調查清楚,及時向領導彙報;對基層幹部群眾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與基層領導通氣,必要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6、上級或同級調研部門來我區調研,由區委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配合。配合人員要做好調研記錄,在必要時編髮調研資訊。
7、高質量、高水平辦好《領導參閱》,及時蒐集、整理和編髮國家在政策取向、經濟形勢和市場行情等方面的資訊,以及各地區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好經驗、好舉措。刊物材料的蒐集、整理、編輯和校對均要責任到人,做到內容可讀可信。《領導參閱》由區委辦公室主任簽發,出版期數不少於任務數。
8、完成自治區農村牧區調查點相關工作。
9、配合自治區黨委、市委政研室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完成好上級有關部門和區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