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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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屠夫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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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水步行街愛家桌布
中小學生犯罪已經在高發期,而且非常迅速的蔓延擴張,孩子早熟鍛就了孩子頑劣,生活壓力大的家長們沒時間看孩子,讓孩子像野瓜一樣自力更生,自生自滅,很容易走入歧途,這一點毋庸置疑,犯罪調查年齡越來越低,也變得一副"無所謂"的態度,嬌慣,溺愛,蠻橫,成就了"人渣還是人才",未成年保護法應在13歲設立勞教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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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男過八十一朵花
應該,並且毫不猶豫。
老師不是虐待狂,犯了錯老師也是苦口婆心教育,等口頭批評反覆強調說服不管用的時候,才通知家長,力求雙方共同教育,當這些不管用的時候,那就要根據學校的規定,勒令回家反省了。第一次是幾天,再不改就無限期。給了你改正的機會,你還是鬧騰,就不要怪這怪那了,怪你自己不爭氣吧。學校不是為你自己開的,中學不是義務教育,不是為你家看孩子的,留著你會影響一大批同學。你可以問問同班同學的家長,允許你留在班裡嗎?
你都沒說是什麼錯
殺人放火故意傷害這種老師可以直接報警
曠課不寫作業辱罵同學搗亂課堂可以叫家長
但是,反正不能隨便直接罰學生。因為,他能可能自殺……
在以往,還是尊師重道的年月裡,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概念還很濃,在那段歲月裡,老師可以隨意管教學生。
現在嘛,國家的大社會環境與(世)時(風)俱(日)進(下)了,講究人權、自由,尊重個性了,加之一些家長寵愛孩子很甚。
再者教書育人已經由育人這一性質向一門工作這個性質轉變了。作為一名老師,在這種大社會背景下,不得不低頭,按部就班照本宣科,好好上班就行了,沒必要承擔管教嚴格導致學生自尋短見的風險,更沒必要為了學生去讓自己處於有可能被家長揮刀相向的可能中。
所以,相信很多老師現在不願意去過多管學生的。
畢竟老師也有一家老小,要過日子,沒必要去惹麻煩
不過,能遇到那種教書育人有責任心的老師,是學生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