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研究設計方案,從施工角度對設計提出意見和要求。
2、按總承包合同條款,核實並接受業主提供的施工條件及資料,如座標點、施工用水、施工用電交接點、臨時設施用地、運輸條件等。
3、編制專案施工計劃,根據專案總進度計劃,組織編制專案總體施工進度計劃。
4、按照合同及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準備工作,組織業主、施工分包商對現場施工的開工條件進行檢查。條件成熟時提出“申請工程施工開工報告”,準時開工。
5、確定現場的施工組織系統和工作程式,商定現場各崗位負責人。
6、組織編制施工管理檔案,包括施工協調程式,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費用控制辦法,施工質量和HSE管理以及現場庫房管理等檔案。
7、會同專案控制部制定施工工作執行效果測量基準,測定、檢查施工進展贏得值和實耗值。
8、定期召開施工計劃執行情況檢查會,檢查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處理措施,按月編制施工情況報告。重大問題及時向專案經理,工程總承包企業和業主報告。
9、當委託施工分包商進行施工時,參與施工分包工作,負責對分包商的協調監督和管理。
10、施工任務完成後,組織編制竣工資料,提出“申請工程交工報告”,協助專案經理辦理工程交工。
11、試執行考核階段負責處理有關施工遺留問題,或根據合同要求進行技術服務。
12組織對專案施工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組織編寫專案施工完工報告。
1、參加研究設計方案,從施工角度對設計提出意見和要求。
2、按總承包合同條款,核實並接受業主提供的施工條件及資料,如座標點、施工用水、施工用電交接點、臨時設施用地、運輸條件等。
3、編制專案施工計劃,根據專案總進度計劃,組織編制專案總體施工進度計劃。
4、按照合同及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準備工作,組織業主、施工分包商對現場施工的開工條件進行檢查。條件成熟時提出“申請工程施工開工報告”,準時開工。
5、確定現場的施工組織系統和工作程式,商定現場各崗位負責人。
6、組織編制施工管理檔案,包括施工協調程式,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費用控制辦法,施工質量和HSE管理以及現場庫房管理等檔案。
7、會同專案控制部制定施工工作執行效果測量基準,測定、檢查施工進展贏得值和實耗值。
8、定期召開施工計劃執行情況檢查會,檢查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處理措施,按月編制施工情況報告。重大問題及時向專案經理,工程總承包企業和業主報告。
9、當委託施工分包商進行施工時,參與施工分包工作,負責對分包商的協調監督和管理。
10、施工任務完成後,組織編制竣工資料,提出“申請工程交工報告”,協助專案經理辦理工程交工。
11、試執行考核階段負責處理有關施工遺留問題,或根據合同要求進行技術服務。
12組織對專案施工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組織編寫專案施工完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