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並將工作成果交付給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該工作成果並按照約定向承攬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的主體是承攬人和定作人。承攬人就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並向定作人交付該工作成果的人。定作人是要求承攬人完成承攬工作並接受承攬工作成果、支付報酬的人。承攬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是自然人。這比經濟合同法的主體範圍擴大了,經濟合同法中加工承攬合同的主體只是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等,不包括自然人。承攬合同的客體是完成特定的工作。承攬合同的物件為承攬標的,承攬標的是有體物的,合同的標的物又可以稱為承攬物或者定作物。承攬工作具有特定化性,如修理汽車、裁剪製作衣服。承攬人完成的承攬工作需有承攬工作成果,該工作成果可以是有形的,如加工的零部件、印刷的圖書、錄製的磁帶、檢驗的結論,也可以是無形的,如測試儀器的執行。加工合同是承攬人根據定作人要求的品種、數量、質量及規格等內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裝置、勞動為其加工特定的產品,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協議。有時,定作人提供大部分原材料,由承攬人負責部分輔助材料。其特點為定作人提供全部或大部分原材料,承攬人收取的報酬基本為加工費。加工合同是最為常見的承攬合同之一。既常見於生產中,也常見於生活中。生活中,我們經常做的有帶布料去裁縫處做衣服,拿自己的穀子去碾米,等等;在生產性加工合同中,就是定作人提供材料,由承攬人加工為成品或者半成品。其中,涉外加工合同較有影響,即所謂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合同,這類合同在中國沿海尤為常見。承攬合同具有下列特徵:
1.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目的承攬合同中的承攬人必須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攬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2.承攬合同的標的具有特定性承攬合同的標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攬人所完成工作成果。
3.承攬合同的承攬人應以自己的風險獨立完成工作。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並將工作成果交付給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該工作成果並按照約定向承攬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的主體是承攬人和定作人。承攬人就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並向定作人交付該工作成果的人。定作人是要求承攬人完成承攬工作並接受承攬工作成果、支付報酬的人。承攬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是自然人。這比經濟合同法的主體範圍擴大了,經濟合同法中加工承攬合同的主體只是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等,不包括自然人。承攬合同的客體是完成特定的工作。承攬合同的物件為承攬標的,承攬標的是有體物的,合同的標的物又可以稱為承攬物或者定作物。承攬工作具有特定化性,如修理汽車、裁剪製作衣服。承攬人完成的承攬工作需有承攬工作成果,該工作成果可以是有形的,如加工的零部件、印刷的圖書、錄製的磁帶、檢驗的結論,也可以是無形的,如測試儀器的執行。加工合同是承攬人根據定作人要求的品種、數量、質量及規格等內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裝置、勞動為其加工特定的產品,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協議。有時,定作人提供大部分原材料,由承攬人負責部分輔助材料。其特點為定作人提供全部或大部分原材料,承攬人收取的報酬基本為加工費。加工合同是最為常見的承攬合同之一。既常見於生產中,也常見於生活中。生活中,我們經常做的有帶布料去裁縫處做衣服,拿自己的穀子去碾米,等等;在生產性加工合同中,就是定作人提供材料,由承攬人加工為成品或者半成品。其中,涉外加工合同較有影響,即所謂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合同,這類合同在中國沿海尤為常見。承攬合同具有下列特徵:
1.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目的承攬合同中的承攬人必須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攬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2.承攬合同的標的具有特定性承攬合同的標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攬人所完成工作成果。
3.承攬合同的承攬人應以自己的風險獨立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