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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州來說建材

    個人覺得不該去要,既然都分手了何必再去卑微的糾纏。如果他心裡真正愛過你,有些事情,有些東西不需要你開口。他會懂你、會給你!

    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而分手確有千萬種理由!這是人心常態。

    戀人也好,婚姻也罷,沒有誰欠誰的。愛是付出,不是索求,如果不願意付出,總是索求,那就趁早分手吧,因為你真的不愛他“她”,可能只是簡單喜歡,或是好感。

    現在社會,誰離開誰都可以,所有一切只是時間問題。

    別讓物質攀比沖淡了感情,愛,就勇往直前,不愛,就果斷放手。

    分手後就不要糾纏,即使現在他“她”很優秀,因為那是你曾經的選擇。

    感情裡沒有應該和必須。且行且珍惜!

    “分手費”,只是內心的一種彌補和遺憾!

    既然轉身,就高傲一點,華麗一點。

    您認為呢?

  • 2 # AA清晨點支菸

    要分手費,就應該補償男方,男方多累啊,你想想白天干活掙錢,還得照顧女方心情是否愉悅,有沒有把女方陪好,有沒有照顧到女方的心情,男人太難了,也太累了,尤其是晚上回到家,還得伺候著,像伺候祖宗似的伺候著。

    這些都是在男方愛著女方心甘情願下的情況下,男方一旦受傷不愛了,你就什麼也不是了,愛你的時候你就是包,不愛了你就什麼也不是。

    該要分手費,要,一定要。

  • 3 # 滑稽旅行

    我就問下,誰給誰分手費?一方給另一方不給,是不是證明另一方根本不愛對方麼?那兩人都給……你特孃的是不是閒的發慌了?

    言歸正傳,所謂的分手費,只是分手後的最後一次矯情,有點像是想當婊子又要貞節牌坊的意思。雙方在這段戀情中都有付出,也很難說誰付出多誰付出少,所謂的分手費,更像是將自己戀愛中的付出物質話,以金錢的方式回收,如果敢說自己是愛過對方的?這不叫愛,這叫無風險穩定投資。

    當然,這是我個人看法,不代表是正確的,如何看待你自己慢慢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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