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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南房地產李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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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蓉漂小白
從這個問題來看!樓主應該是是首次置業。很多問題都不明白。
1:簽訂意思書只是證明你有誠意買這套房子。只是大概約束了購買標的單價或總價!大概面積!位置!樓層等。並不具有正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2: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如果是二手房,就以產權證上的面積為準。這個時候甚至還可以和房東協商一下價格。畢竟錢也不是紙。能爭取就爭取。如果是新房,就以開發商在房管局系統公示的面積為準。當然這個時候還是能協商價格。那就要看樓主的口才了!
3:要注意的一點:新房的話住建部是允許合同面積在交房時有一定的誤差的(正負3%),所以最終總價是在收房後才能完全確認!但之前你等按合同面積的價格付清首付和辦理貸款。如果收房時面積小於合同面積,開發商會按當時簽訂單價退你差價的,反之,就是你補給開發商。當然如果面積誤差大於正負3%。你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的。也可以退房!
首先,意向書是僅供參考,不是最終的答案。
其次,買房子,面子都是以房產證的面積為準,價格也是按著這個面積計算,如果有加面積,或者加價格的行為,可以到當地的房管局投訴!
再次,在交錢之前,請再次確認自己買的房子,面積 價格 物業費 維修基金 稅費 雜費等相關費用問題,簽定買賣合同時應仔細核對檢查,以免有誤!同時也祝願大家都買到自己稱心如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