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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悟教悟育

    家庭更多是講愛的地方,豈止是家庭,一個單位,一個團體,亦復如是!有的時候理爭到了,情卻沒了,所以看你到底是要理還是要情?到不是說我們處事的時候有理都不能爭,而是說有理的時候不要得理不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所以老子在《道德經》裡說“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這是包容,是大愛。如果對方得寸進尺,我們也只能執右契,據理力爭,中庸之道才是上策!以上拙見,僅供參考

  • 2 # 奈斯i承蒙遇見

    謝邀!我個人覺得還是看情況而言。只要不上升到違法違規。只是家人彼此之間的一些事,有句話叫有理說不清。更何況是家人。爸媽是生養你的人,兄弟姐妹是跟你一起成長的人,愛人是要陪伴你一生的人。是有多嚴重的事,非要上綱上線弄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一生想要活的明白很簡單,卻難得糊塗!所以對待家人還是多些寬容吧!

    注:以上為個人觀點。也要依情況而言!

  • 3 # caoxiaopeng

    應該說情和理是不可分的,無論是小家庭還是社會大家庭。無情就是階級鬥爭,無理就無法維持規矩。只能說家庭偏重於情,社會偏重於理。情理都不可偏廢。家庭成員有時不愛講理,有時就不應助長這種習氣。因為你在家庭可以,在社會有時就吃不開。當然,講理要選擇時機,在合適的氣氛下,否則事得其反。

  • 4 # 老吳見聞

    謝謝朋友們認真,精彩而獨到的點評。在我個人看來,家庭問題同時也是社會問題,家庭問沒處理好,而造成社會傷害的事例也不在少數。對於一點家庭來說,家庭成員之間都應該彼此尊重,相互包容,互讓互諒,互敬互愛。對於一些家庭瑣事不必上綱上線,非要爭個是非分明。但對於那些違紀違法,違背社會公德的事情,一旦發現苗頭就應堅決制止,以免對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我碰到過一個八十多歲的農村老太太,喜歡看電視新聞,對國家政策朗朗上口。閒談中她的一些話讓我印象頗深,她說她有一個兒子在政府部門上班,兒子每年回來看她時她都對兒子說:“我送你幾句話,國家政策好,可是有些地方官員不執行,娘是舊社會過來的人,從小是孤兒,冬天都打赤腳在雪地走,要不是解放了,黨和政府救了我,那有現在的好生活,恐怕連命都不在世上,你在政府上班可不能翻身忘本啊,不能做對不起國家和老百姓的事,要是做了沒良心的事,娘第一個饒不了你。可兒子也樂哈哈地對我說,‘我也送你一句話,你身體好我就放心’”。八十多歲的農村老太太都明白一個道理,對兒子的嚴格要求是對兒子最大的愛。兒子對母親的最大願望就是不讓母親操心,希望母親身體健康。所以說家庭成員之間在彼此尊重,互敬互愛的同時也有一份責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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