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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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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穀子和果子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首先你要定義好朋友的意思,不是說分手後連話都不讓說了,見面都不點頭了,那是沒禮貌的表現,兩個人彼此雲淡風輕一點,更能顯得大度。
而是你們兩個人不能以朋友的名義出去做類似於共進晚餐,壓馬路之類的這些事。
首先你要考慮到你現任的感受,他(她)是否能接受呢?身份互換一下,你的另一半去和前任做這些事情時,你是否能接受呢?藕斷絲連對誰都不好,對兩方都是傷害!而如果前任他或她明知你有新戀情,還故意接近你,甚至你的前任也有新戀情,還不放棄你,你是不是應該質疑一下他(她)的人品?
很渣啊…不會只是想滾床單吧?
其次,你也要想明白你倆為什麼的分手?三觀不合?出軌?人渣?還是隻是點小問題,因為面子?如果只是因為面子,我覺得你不是找前任做朋友,而是改複合複合,年輕人瞎鬧什麼呢?
如果是別的很大的原因,那麼為什麼還做朋友?引用馬薇薇《奇葩說》裡的辯論:“如果分手之後還可以交心,還可以互相幫助,只是不能上床,那你們分手的原因是不是僅僅因為身體問題啊,有病要治啊朋友。”
答案並不是絕對的分情況,如果是三觀不合沒有其他事,也不是不能做朋友。只是雙方如果又從新找到了另一半,那個另一半應該會介意吧。是我的話也不希望自己女朋友跟前任還聯絡著,你們說是朋友但是畢竟曾經一起生活過,委婉點說藕斷絲連的事難保不會發生,為了彼此將來的生活還是不聯絡的好,如果捨不得就在一起,既然分開了最好就別聯絡了,對雙方都好。作為一個男人我可以明確的跟你說,男人對女人好都是有目的得,不是想把女人變成老婆,就是………你懂的。什麼純友誼除了鬼沒人會相信。